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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离婚协议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5 13:44:30 人浏览

导读:

对于决定要离婚的夫妻就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时,就会合意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为了确保自身的利益,那么签订离婚协议书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带大家来了解相关信息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对于决定要离婚的夫妻就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时,就会合意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为了确保自身的利益,那么签订离婚协议书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带大家来了解相关信息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签订离婚协议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1、离婚协议是否生效,往往是处于离婚边缘的双方当事人关注的问题。通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双方离婚协议已达成,双方均签字认可,但在到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办理离婚手续时,一方反悔,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是,另一方是否有权利要求一方必须执行协议内容,或向法院起诉时,法院是否一定会按离婚协议判决呢,答案是否定的。

  2、首先,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但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法院有强制认可权。

  3、其次,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子女抚养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判决的重要的参考依据。

  二、关于共同债务的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三、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

  1、如果夫妻双方有子女,那么在离婚协议里规定清楚子女的抚养问题是特别重要的。

  2、一般情况下,双方应该在合同中约定清楚子女的抚养权;另一方所支付的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的探视权。

  3、对于探视权最好约定清楚探视的时间、频率、方式等,以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签订离婚协议书有哪些注意事项的内容。签订离婚协议书一定要对共同的财产以及其他问题做好分割,避免日后出现更多不必要的麻烦。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来法律快车咨询更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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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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