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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应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5 11:28:44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达成一致离婚时,所需要的书面材料,一旦签订离婚协议书,办理相关离婚手续是有效力的,所以对于内容的书写问题也是非常值得我们关注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离婚协议书应包括的内容有哪些?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达成一致离婚时,所需要的书面材料,一旦签订离婚协议书,办理相关离婚手续是有效力的,所以对于内容的书写问题也是非常值得我们关注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离婚协议书应包括的内容有哪些?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离婚协议书应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夫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形式。按《婚姻法》、婚姻管理条例等规定,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

  3、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离婚后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包括教育费如何给付。不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对子女的探视问题。

  4、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6、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7、违反协议的责任。

  二、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夫妻之间财产分配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前提是,即如果离婚,应当按双方约定分割财产。财产分割协议的成就条件即离婚。

  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所附生效条件,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附生效条件,因为其成就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任何一方均可决定其是否成就,可以单方面使财产分割协议不产生约束力且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除非有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情形,否则,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应当将协议作为分割夫妻财产的重要证据,即法院要按照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作出判决。

  三、离婚协议书签订就生效吗

  签好离婚协议只是登记离婚的第一步,即双方达成了离婚的合意,但是中国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结婚和离婚都是要通过登记来完成的,如果没有登记离婚,协议签好之后,是没有生效的,双方领了离婚证,该协议才生效,如果没有离婚(经过法定的认可),该协议就不能生效。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离婚协议书应包括的内容有哪些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知,离婚协议书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对子女以及财产处理和债务的承担等问题。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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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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