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查工时制度的审批问题
导读:
核心内容:工时制的工作也是需要进行合同审查的,那么在合同审查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哪些条件和问题是需要的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一)申办事项及条件
1、不定时工作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2)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二)应提交资料
1、申请报告;
2、《深圳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申请表》或《深圳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网上下载或到办事窗口免费领取);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查验原件);
4、员工同意企业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签名表(网上下载或到办事窗口免费领取)。
如申请岗位属于有毒有害的,还应提供经国家资格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三)办理程序
1、企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申请资料;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申请资料;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核实的,应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企业进行核查;
4、符合审批条件的,下发《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通知书》或《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通知书》。
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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