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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合同审查的四个原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4 23:34:34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加盟合约中规定了总部与加盟店之间的长期关系(权利与义务),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是未来能否合作愉快基础,因此,必须仔细研究其内容并逐条了解,必要时最好向相关的法律快车法律专家咨询。法律快车...

  核心内容:加盟合约中规定了总部与加盟店之间的长期关系(权利与义务),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是未来能否合作愉快基础,因此,必须仔细研究其内容并逐条了解,必要时最好向相关的法律快车法律专家咨询。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界专业人士认为,在加盟连锁经营过程中,专业律师提供非诉讼代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给投资者提供权益上的保障。投资者最好连锁经营律师,可以有效规避风险,做到合理投资。

  律师通过对过去案例的研究,对常见的连锁经营纠纷及其解决方式的分析,并结合中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走向,帮助投资者引入连锁经营项目。

  当投资者在连锁经营过程中出现纠纷时,律师可以及时介入,通过代理诉讼或仲裁,最大限度地为投资者挽回经济损失。同样,聘请律师可以在项目风险评估、合同签约服务、合同审查服务、融资服务、代理诉讼等方面提供服务。

  经营特许连锁加盟项目四大准则

  今天,大量的特许加盟项目使人眼花缭乱,广告宣传单上的介绍似乎都很迷人。

  创业者该选择哪一个?投资额大的好,还是小的好?不收加盟费的好不好?直营店多的项目好,还是加盟店多的项目好?

  有人做过调查,在美、日等国,采用连锁加盟经营模式的商店比单独经营的商店存活率高得多。于是,有很多中国创业者简单认为,只要是特许加盟的项目就能盈利。

  然而事实是这样吗?

  准则一:选对行

  首先,所选行业必须经得起市场的考验。这是一个最简单的基准,即企业发展连锁经营体系至少已经有两年以上。

  其次,要选择大众化、普及性高的商品,这样比较不会发生流行热潮一过就成为泡沫的问题。

  此外,商圈的普遍性也很重要。

  准则二:越挑剔的总部越好

  找具有一定开店经验丰富,且连锁店数达一定规模或发展至少两年以上的总部,比较有经营保障。有些新兴加盟体系,本身在市场上发展的时间就不够长,还没有经过市场的考验,顾客的消费习惯尚未养成,容易造成暂时生意兴隆的假象。

  此外,连锁品牌的竞争力也是成败关键。观察美、日零售服务业的发展,连锁经营的未来必然从单店的竞争迈向品牌之争,也就是连锁体系之间的竞争,“有财团背景的连锁体系,在财力与开发团队能力较强的情况下,一定会占优势”。因此,选择弱势品牌的加盟主,虽然可以少缴加盟费与保证金,但相对之下,所能享有的总部的资源和帮助也较少;许多事情都是要靠加盟店自己打理,竞争力自然也就较弱。

  准则三:评估自己的财务与方向

  很多加盟总部都喜欢已婚的加盟者,如果是和有点钱又不会太有钱的夫妇一起来更好。“因为具有这种特质的人,一方面有经济压力,也有过工作经验,是因为真正想做这行而来,不会因为不能吃苦而轻易放弃。”台湾的一位业内人士是这样评价对于加盟者的选择。

  另一方面,选择总部虽不要贪小便宜、因小失大,也不能因为投资金额不大,经营的心态上就放牛吃草。

  准则四:亲自到总部“面对面”

  很多加盟者只听总部的书面或说明等一些资料,就草率地签约加盟,等到有纠纷时到总部一看,才发现总部比自己的店面还小,根本没有解决门店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因此,亲自走一趟总部与其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现场资料是必要的。

  另外,可要求总部提供现有加盟店的家数与地点,请总部推荐三家与预期商圈类似的加盟店,进行拜访洽谈,了解加盟店的实际经营情况是否如总部所说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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