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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分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08 04:43:38 人浏览

导读:

摘要:合同管理是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高速公路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分析了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现状,并通过对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风险分析,提出了风险防范措施,为公路建设项目决策提供一些依据。关键词:公路建设合

  摘要:合同管理是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高速公路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分析了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现状,并通过对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风险分析,提出了风险防范措施,为公路建设项目决策提供一些依据。

  关键词:公路建设 合同风险分析 管理措施

  1 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现状

  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通过设定的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刊和义务关系的特殊的承揽合同,由于建筑市场实行的先定价后战交的期货式交易的特殊性决定了建筑行业的高风险性。同时,由于建筑工程具有投资大、工期长、材料设备消耗多、质量要求高、产品固定地点、受自然和环境影响约束等具有经济性技术性的特点,再加上目前建筑市场僧多粥少,处于多重关系的市场下,市场对业主的约束和规范甚少,合同存在着单方面的约束性,责权利不平衡,使施工承包方在市场交易中处于明显的弱势和不利地位。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你《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在建筑市场法制环境日趋规范和当事人自治原则的新形势下,如何加强企业施工合同管理,防范和规避市场中的台同风险,已成为每个施]=企业的当务之急。

  2 公路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种类

  合同风险是合同中的不确定因素,它是工程风险、业主资信风险、外界环境风险的集中反映和体现.根据合同主体行为,可分为主观性合同风险和客观性合同风险.

  2.1 客观性合同风险 合同的客观风险是法律法规、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规定的。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无法回避的,通过人的主观努力往往无法控制的,例如:合同规定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有。工程变更在15%的合同金额内。承包商得不到任何补偿,这叫做工程变更风险,又如合同价格规定不予调整,则承包商必须承担全部风险;如果在一定范围内调整。则承担部分风险,这叫做市场价格风险,还有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承包商必须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否则索赔失效,这叫时效风险。

  2.2 主观性合同风险 在相当多的国内施工合同中。业主利用有利的竞争地位和起草合同条款的便利条件,在合同协议中或通过苛刻的条件把风险隐含在合同条款中。让承包商承担,而承包商迫于竞争压力。在合同协议中,对自身权利不敢据理力争。任其摆布;或对合同谈判只重视价格和工期,而对其他条款不予注意,这样即使不平等的合同也愿意签,甚至有欺骗的合同也敢签,在合同签订上表现出极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另外,有些承包商存在着通过索赔来获利的想法,由此带来主观性合同风险,正是这种风险,往往使承包商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工程中亏损的相当一部分都是由此而引起的。

  3 公路工程合同风险的防范措施

  3.1 进行合同风险识别与分析 识别风险首先要对风险因素进行分解,构成风险结构层次图(公路项目的风险结构图),然后运用反 向思维把不利因素找出来,从反向角度来论证,最后,通过对项目进行后评估不断积累经验,加强风险识别的准确性。我们把风险定义为不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可见风险的大小与出现不利结果的概率大小成正比。在公路项目中,仅仅利用风险估测的三个参数来为风险管理提供依据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结合公路项目的特点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即风险分析。

  3.2 采取有效的策略回避风险 往报价时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对风险采用一些相应的报价策略。首先,提高报价中的不可预见风险费用。风险大的合同,施工企业可提高报价中的风险附加费,以弥补风险发生所带来的部分损失。其次,采取一些报价策略平衡技巧,降低、避免或转移风险。例如修改设计方案、不平衡报价法、多方案报价等。第三,在招标文件允许的条件下,在投标中使用保留条款、附加或补充说明,这样可以给谈判和施工索赔留下伏笔。第四,某些存在致命风险的工程拒绝投标。

  3.3 慎重选择合同商签人员 大中型建设合同文本一般都由业主负责起草。业主聘请有经验的法律专家和工程咨询顾问起草合同文本,其中可能隐含了大量不利于承包商的风险责任条款和业主的反索赔条款。这就要求承包方的谈判人员既懂工程技术,又懂法律,既懂经营管理,又懂造价、财务,唯此才能保证合同双方在合同谈判中处于一种智力均衡、信息对称的状态,承包商应增加谈判的力量,提高风险识别能力。笔者建议承包商组建工程合约部,成立高效的合同谈判班子,这是降低合同风险的人才保证。

  3.4 合同签订前,进行审查把关 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合同评审,对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细致审查,其审查要点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

  3.5 进行良好的工程索赔管理 工程索赔是施工企业保护自身权益、增加工程收益,补偿由风险造成的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和有效的手段。在合同的形成过程中,上述这些针对风险的措施,在选择上要有时间上的先后顺序,而且有不同的优先级别。在选择时,一般应考虑如下的优先顺序:第一、技术经济和组织的措施。这是在合同签订前首先考虑的对待风险的措施。特别对合同明确规定的一些风险,如报价、环境调查的正确性、实施方案的完备性、承包商的工作人员和分包商风险等。第二、转移和分散风险,购买工程保险。采用联合体或分包措施分散和转嫁风险;通过购买工程保险,部分地转移由保险合同限定的风险。第三、报价中提高不可预见的风险费用。

  3.6 签订合同且始终坚持“利益原则” 缔约合同双方在法律上是平等的,况且授标后商签合同时,业主也不能随便毁约,承包商有权签订一个平等互惠的合同条款,这是承包商减少或转移风险的最重要的方式。承包商可以晓之以理,陈述利害,说服业主修订某些原来过于苛刻的或严重不合理的条件,增加保证承包商权益的条款,使合同比较优惠或有利,合同的风险较少,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比较平衡,尽量减少苛刻的、单方面的约束性条款,实现承包商签订一个有利合同的目标。总之放弃权力等于自杀,合利则动,背利则至,是我们任何承包商都应坚持的原则,利益原则不仅是合同谈判和签订的基本原则,而且是整过合同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page]

  4 结论

  工程项目管理是多种资源的利用与活动的管理,将各部分的单独工作综合成多专业的整体,以使建设项目在业主要求的进度、质量与费用目标内完成,由于我国项目管理的经验还不够,尤其是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的经验严重不足,同时,也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在项目管理的发展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我国的项目管理建设必须着眼于长远发展,积极面对现实,不断加深改革,学习先进经验,提高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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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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