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合同纠纷 > 合同纠纷 > 民事权利的保护方法有哪些

民事权利的保护方法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0 13:24:37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在法院打官司你会发现大多数的案件都是民事纠纷,所以许多城市的民事法院较多,这也是为了加快行政效率,服务百姓。那么对于民事权利的保护方法有哪些?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民事权利的保护方法有哪些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在法院打官司你会发现大多数的案件都是民事纠纷,所以许多城市的民事法院较多,这也是为了加快行政效率,服务百姓。那么对于民事权利的保护方法有哪些?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民事权利的保护方法有哪些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民事权利的保护方法有哪些

  一、民事权利的保护方法有哪些

  民事权利的保护,是指为保障权利不受侵害或恢复侵害的民事权利所采取的救济措施。

  民事权利的保护分为自我保护和国家保护。

  民事权利的自我保护,又称为私力救济,是指权利人自己采取各种合法手段来保护其权利。自我保护的方式主要有自卫行为和自助行为两种。

  实施自助行为的条件为:第一,须为保护自己的权利;第二,须情事紧迫来不及请求国家保护;第三,须采取法律许可的方式;第四,须事后当即请求国家保护。

  民事权利的国家保护,又称公力救济,指民事权利受到侵犯时,由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予以保护。

  二、民事权利相关的规定有哪些

  中国对民事权利的研究有很大的发展,对人格权的研究最为突出,对股权(股东权)和著作权的研究也受到重视。但是对各种民事权利只作分离的孤立的研究是不够的,必须把各种权利放在一个整体(民事权利体系)中来研究,才更好些。

  要把各种民事权利组成一个体系,首先有个分类的问题。分类就要有一定的标准。一般民法书都讲到的普通的分类是:依权利的内容分财产权与非财产权;依其作用分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与抗辩权;依其效力所及的范围分绝对权与相对权;等等。在这中间,最重要的是第一种,可以说这是一种基本的分类。因为作为分类的标准,“内容”是最重要的了。依第一种分类构建的权利体系,对人们认识民事权利的整体情况和各种权利的特性,最为便利。所以通常讲的民事权利体系,首先指的是这样建立起来的体系。

  这种分类以民事权利的内容为标准。所谓权利的内容是指因享有权利而受到保护的利益。随着社会发展,这种受保护的利益也在发展。某些“利益”不受保护了,这种权利也失去地位,如夫权;某些利益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提高了,这种权利的地位也应提高,如人格权;此外,有的权利的性质应该重新确定,如知识产权;有的权利应该给予应有的地位,如社员权。有必要对传统的民事权利体系加以审查,重建民事权利的体系。

  民事权利的内容,即其保护的利益,极为复杂,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增多,因而依这一标准对民事权利所作的分类,很难把一切民事权利网罗无遗。但不能因此而放弃这种分类,因为实在找不出一个更好的办法。现在只好仍用这种分类而把各种民事权利最大限度地网罗进去。

  三、民事权利怎么分类的

  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都属于支配权。

  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抗辩权,广义上是指抗辩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民事权利的保护方法有哪些全部内容。总的来说,我国的民法所保护的内容就是公民的财产和权力不受侵害,这一点我们要清楚。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