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可主张期待利益赔偿的情形
导读:
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就应该承担违约责任,通常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守约方可以主张实际损失和期待利益的违约损害赔偿。那么合同违约可主张期待利益赔偿的情形有哪些?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期待利益是什么?
合同期待利益的赔偿属于违约救济的一种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拒绝给付、给付不能,迟延给付和不完全给付均是引起期待利益赔偿的原因。
二、违约方要赔偿实际损失和期待利益的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判断期待利益的规则:可预见规则
可预见规则的主体只能是违约方,预见对象是违约后的损失范围,即期待利益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显然可预见规则限制了违约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在审判实践中常碰到这种情况,合同标的仅为几万元,但如合同履行后债权人通过再经营可取得标的额数倍的利润,如按这个利润来计付可得利益,对违约方则显失公平,必须用可预见规则来限制它。
因为违约人在缔结合同时一般不能预见守约人与第三人之间订立的商务合同也不可能知道其违约行为会给守约人的合同相对人造成的各种损害,更不知道守约人利润盈余等商业秘密。如果把守约人本应承担的经营风险全部转嫁给违约人,明显不利于违约人,也不利于促进市场贸易发展。
根据可预见规则,只有当违约所造成的损害是可以预见的情况下才能认为损害结果与违约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违约人才会承担期待利益的赔偿责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是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或者补充约定的,当事人出现违约行为时应当采取的补救措施。违约责任也不是一定不变的,合同各方在违约以后
一、案情介绍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某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通州区永乐店镇鲁城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案由: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原审法院查明和认定的事实1998
违约责任只有在存在违约事实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产生,那合同法规定合同违约责任如何承担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强制履行。《合同法》第一
核心提示:合同违约是指违反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即便当事人知道合同约定的责任,但是,基于各种原因也会发生合同违约的情况。那么,合同违约了,违约方要对另一方赔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