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样式
导读:
合同编号: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汽车品牌型号
生产厂商产地
发动机号合格证号
车架号海关单号
商检单号配置(标准配置/选用配置)
车身颜色内饰颜色
单价(人民币)
数量
总价(人民币)
备注
第二条定金条款
乙方在_年_月_日,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_%(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_元,大写_元。
2、分期付款方式: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计人民币_元,大写_元。
_年_月_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计人民币_元,大写_元。
_年_月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_元,大写_元。
3、汽车消费贷款方式:首付款_元,大写_元,余款_元,大写_元。
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与银行办妥有关抵押贷款事宜(以银行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办理贷款手续的,甲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预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预付款_元,大写_元,余款_元,大写_元,_时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四条质量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3、双方对车辆质量认定有争议的,以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年_月_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
3、交车地点:_。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为:_公里。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2)(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将汽车交由乙方实际支配下并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见附件),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条售后服务的约定
1、车辆售出后,其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的,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可供选择的、由生产厂商认定的维修保养网点,由乙方自行选择。
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汽车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人为破坏、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4、如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生产厂商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已交车款的_%支付违约金。
2、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3、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如甲方无过错,乙方有权向生产厂主张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当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其他约定_ __。
第十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面第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 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_ 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证照名称:证照名称:
证照号码: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附件一[page]
车辆交接书
_年_月_日_时,甲、乙双方在_对_牌汽车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为:_
乙方经过验收,认为符合双方_年_月_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约定(发动机号:_车架号:_),同意接受。
2.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1)发票□(2)合格证□(3)说明书□(4)保修卡□(5)海关证□
(6)商检证□(7)进口车关单□(8)进口车商检单□(9)其他:_ 3.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
外观_,发动机运转_,其它_ 4.里程表显示数:_公里
5.其他交接事项:本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日期:
附件二
委托服务协议书
委托人(乙方):
受托人(甲方):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办理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
(1)代办拍牌□(2)代办按揭□(3)代办保险□(4)代办上牌□(5)代办装潢□(6)代办其他项目:
二、委托报酬
为甲方顺利完成委托事宜,乙方应事先支付_元,大写_ _。
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清剩余代办劳务报酬(以下简称代办费)合计_元,大写_。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上牌,代办费:_元。
2、代办按揭,代办费:_元。
3、代办保险,
(1)保险公司所在地及名称:_
(2)保险期限:一年□二年□三年□
(3)第三者责任险,费用:_元。
(4)车辆损失险,费用:_元。
(5)其他险种名称及费用:_元。
(6)以上保险费用合计:_元。
(7)双方特别约定:
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乙方应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应当书面专门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4.代办上牌,费用概算如下:
养路费_元,车船税_元,购置税_元,注册费:_元,其他_元,合计约_元。
5.代办装潢,装潢项目_,费用_元。
6.办其他项目_,费用_元。
四、上述费用采取下列第_种方式支付:
1.乙方预付。2.甲方暂先垫付。
五、上牌服务完成期限:_年_月_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当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2)养路费凭证(3)机动车保险单(4)行驶证(5)车船税凭证(6)车辆牌照号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代办服务过程中造成车辆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先向保险公司索赔,赔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复或赔偿。除甲方原因外,代办保险中双方特别约定内容未能及时全面落实的,应当免除甲方的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的,应承担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4.因乙方不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按约完成的,则交车期得以顺延。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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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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