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合同的实际、全面、协作履行问题
导读:
在合同履行中,往往存在着对合同的实际履行、全面履行、协作履行等原则。
实际履行原则,即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一定的经济利益的目的,满足特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当事人一定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能用违约金或赔偿金来代替合同的标的。任何一方违约时,也不能以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方式来代替合同的履行,守约一方要求继续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
协作履行原则,即合同当事人各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互谅、互助,尽可能为对方履行合同义务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全面履行原则,即当事人应当严格按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标准、价格、方式、地点、期限等完成合同义务。全面履行原则对合同的履行具有重要意义,它是判断合同各方是否违约以及违约应当承担何种违约责任的根据和尺度。
法律快车合同法频道为您整理租赁合同范本相关知识,欢迎浏览,感谢您的访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经济的持续增长,各地纷纷加大了对工程建设的投资力度,施工企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大好发展时机。但施工企业面临着各种法律风险。笔者现结合自己在建
合同履行中的违约责任可以约定违约金条款或者损害赔偿金条款。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又约定定金的,一方合同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什么是合同履行中的
核心提示:如何确定是否丧失了合同履行能力?是否丧失合同履行能力并不是以当事人的单面说法确定,而是应该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