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导读:
定作合同是承办者与定作人的关系,比如定作人缺少一些条件时,就会请承办人承包解决,当然为了避免日后冲突,签订合同是必要的,那这个合同叫定作合同。合同基本元素具有,才是有效合同,那么定作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1、什么是定作合同?
定作合同是由承揽人根据定作人要求的品种、数量、质量及规格,使用自己的原材料、设备、劳动为定作人加工特定的产品,定作人给付相应报酬的协议。其特点是产品所需原材料全部由承揽人提供,定作人所付报酬包括加工费和原材料费。定作合同与加工合同区别的根据是谁提供原材料,当原材料由定作人提供时我们称之为加工合同,反之,原材料由承揽人提供时为定作合同。定作合同也是广泛使用的承揽合同,也存在于生产、生活领域。我们知道它与加工合同的区别仅在于是承揽人提供材料,而不是定作人提供材料。材料由谁提供主要决定于定作人需要,有时也可能取决于承揽人的因素。通常,当定作人对材料有特殊要求,而承揽人不能提供,或者定作人已有材料时,定作人会使用自己的材料订立加工合同;如定作人信赖承揽人,而承揽人又可以提供符合定作人要求的材料,或者定作人已经查验过承揽人的材料,定作人也会订立定作合同、
2、定作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定作合同在合同法中的法定名称为承揽合同,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管辖范围,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可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承揽合同法定的合同履行地为加工行为地。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总之定作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合同履行地的确定也是相似的,确定合同履行地,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来,没有约定的归人民法院管辖。不能违反法院管辖规定。在没有约定下,以承包者加工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协议中必须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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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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