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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应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6 17:53:27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临时工应该签订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临时工可以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具体有哪些内容?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又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将在本...

  核心内容:临时工应该签订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临时工可以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具体有哪些内容?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又有哪些呢?法律快车小编将在本文问您解答。

  一、临时工存在的法律风险

  “临时工”是一个已经退出历史舞台的概念,是我国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前,与“正式工”相对应的概念。随着《劳动法》的颁布和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及劳动力市场的日益成熟,所谓“临时工”和“正式工”已不复存在,用人单位招用的各类职工,只有劳动合同期限长短的区别,而没有享受权利各异的区别。

  从法律的角度分析,无论是《劳动法》还是新的《劳动合同法》,均未以“临时工”与“正式工”来划分和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而是规定双方都应签订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此来规范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目前企业所说的“临时工”概念,正确的理解应该是对企业招用劳动合同期限较短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而言。按照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同样应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与这些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法定的期限,就会面临支付双倍公司和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临时工的“护身符”

  根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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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者通过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为其他单位、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由劳务派遣组织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但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劳动合同中,当事人未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备案。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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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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