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不按时支付利息能解除吗
导读:
很多人在借钱的时候,双方会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约定利息,也有一些情况是双方在借钱的时候没有约定利息。那么还钱的时候要不要支付利息,就要依据是否有正确约定利息来判断了。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内容。
还钱时是否需支付利息,可以参照以下条件:
1、个人之间的借款,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借款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但是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出借人可以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要求对方支付逾期还款利息。
2、非个人间借款的,即使双方未约定借款利息,出借人也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利息。借款利息可由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可见是否可以主张利息,最保障的方法是在借款时,借贷双方就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利息,那么怎么约定利息最保障?
约定借贷利息有讲究
1、约定利息需要“白纸黑字”
到了法庭,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条,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利息约定不够明确的,都会被认作是无息借款。这时出借人就再难要求对方支付借款期限内的利息了。俗话说“白纸黑字”才有底,借款利息一定要写明。
2、借款利息怎么约定
(1)年利率未超过24%(即月息2分),法院予以保护。
(2)年利率在24%-36%之间的部分,属于自然债务。如果起诉要求36%,法院只保护24%,超出部分不予支持。如果借款人已按36%主动履行,法院也不反对。如果借款人履行了之后要求出借人退还多支付的该部分利息,法院不会支持。这种情况我们称之为“法院既不支持也不反对”。
(3)年利率超过36%(即月息3分),超过部分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其中24%仍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借款人已主动履行,当其起诉要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36%部分的利息时,法院予以支持。
(4)未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不得主张利息,但可以主张逾期利息,即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逾期利息。
3、利息不是想扣就能扣
尽管本金和利息都是人民币,但是在法律上两者属性可大不相同。在借款书写借条时最好不要事先约定要在本金中扣除利息,这样的约定事后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条款。
当然,实际出借时也不能随意预先扣除部分利息,否则,事后维权法院只会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来认定本金。
4、最好也可以约定逾期利息
虽然债务人逾期还款的,事后也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主张逾期利息。但是为了尽量简单追回自己借出去的钱,在借条上约定逾期利息也是个不错的做法。如果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债权人可以按照借期利率主张逾期利息;如果整个借款什么利息都没有约定的话,法院可以按照年利率6%来支持出借人的逾期利息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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