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合同后退还费用处理规定
导读:
在合同履行期间,可能会先履行合同的一些义务,那么如果这个履行了大部分,但是因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成立或是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终止,那么对于多余的相关费用如何退还呢?本篇文章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了终止合同后退还费用处理规定,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阅读吧!
合同终止以后对于先前支付的款项是否可以退还呢?这个其实要看终止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因为自己的原因导致合同终止,那么费用肯定是不能退还的,因为还要赔偿对方损失。如果是因为合同终止情形出现,那么这个时候对于多支付的费用这个是可以要求退还的。这个主要就看是什么导致合同终止。
合同解除有两种方式,一种称为约定解除,是双方当事人协议解除,即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达成协议,约定原有的合同不再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使合同归于终止。另一种方式称为法定解除,即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由于产生法定事由,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行使解除权而解除合同。
约定解除可以分为两种形式:
一是在合同订立时,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在合同生效后履行完毕之前,一旦这些条件成就,当事人则享有合同解除权,从而可以以自己的意思表示通知对方而终止合同关系。
二是在合同订立以后,且在合同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原合同之外,又订立了一个以解除原合同为内容的协议,使原合同被解除。这不是单方行使解除权而是双方都同意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是合同解除制度中最核心最重要的问题。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大家对于终止合同后退还费用处理规定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合同的终止一般来说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事项是不会再履行的,因为一些情形的出现,但导致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很多,希望文章对你了解这方面的知识有所帮助,感谢您的阅读,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权利终止后的合同应该怎么处理,其实主要是看是什么性质的合同,比如如果是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收取租金以后,接下来的就是要提供房屋出租等义务,因此这个没有明确的规定,
在合同履行期间,可能会先履行合同的一些义务,那么如果这个履行了大部分,但是因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成立或是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终止,那么对于多余的相关费用如何退还呢?
当我们对一事务没有所有权时,我们可以对它拥有使用权,这就涉及到租赁问题。那么当我们租赁房屋,与房屋所有人签订租赁合同,我们就可以对其进行使用,可是房屋租赁合同终
(一)案由申诉方:李×,女,某市电影院劳动合同制工人被诉方:某市电影院被诉方法定代表人:王××,男,现任某市电影院经理上述双方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以后,因解除劳动关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