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的处理规定
导读:
当我们对一事务没有所有权时,我们可以对它拥有使用权,这就涉及到租赁问题。那么当我们租赁房屋,与房屋所有人签订租赁合同,我们就可以对其进行使用,可是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怎么办呢?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的处理规定吧!
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在现实生活中是一种常用的合同类型,合同双方当事人一般都会对房屋租赁事项进行协商,确定相应的条款
1、租赁合同到期后,对于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添附物,能够拆除的,予以拆除,造成出租人损失的,由承租人进行赔偿;
2、因不可抗力因素终止租赁合同后,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添附物的处置。出租人亦无过错,因此不能平添出租人负担,要求出租人就添附物对承租人进行折价补偿。
3、因出租人违约导致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后,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添附物的处置。出租人存在过错,因此应当由出租人取得添附物后给予承租人折价补偿。
4、因承租人违约导致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后,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添附物的处置。根据添附原则,此时添附物所有权归属出租人,且出租人无须对承租人折价补偿自不待言。
1、当事人约定原则;
2、侵权责任原则;
3、过错责任原则;
4、公平原则。
何为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添附物如何处置,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的处理规定,通过对这些问题的解答,大家心里应该也有了自己的答案。确实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许多租赁的情况,可是对于后续合同终止问题的规定却不熟悉,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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