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合同纠纷 > 合同终止 > 合同终止效力 > 委托合同终止效力延伸知悉

委托合同终止效力延伸知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31 08:10:15 人浏览

导读:

导语:下文对委托合同终止效力进行解说,并提供了一份解除委托协议书范文。

  核心内容: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称为委托合同。委托合同的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

  1、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

  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

  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

  合同法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2)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

  在发生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以外,委托合同终止。

  合同法411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2、委托合同终止的后果

  当委托合同终止后,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

  1)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

  2)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3) 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3.解除委托协议书范文

解除委托协议书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 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解除甲、乙双方20 年 月 日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

  二、 乙方律师在代理期间按委托合同约定履行了职责。

  三、 甲方已支付的 元代理费,乙方不退。甲方也不再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甲 方:

  二0 年 月 日

  乙 方:

  二0 年 月 日

  编辑提示: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因此,委托合同只能发生在双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间。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关系也难以巩固。

法律快车合同法频道为您整理合同终止效力相关知识,合同终止效力栏目分类齐全,欢迎浏览,感谢您的访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