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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解除条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1 15:00:02 人浏览

导读:

居间合同是合同类型中的一种,不管是哪一种居间,都只是居于交易的双方之间起介绍协助的作用,那么居间合同解除条件是什么?怎么解除居间合同定金?居间合同解除赔偿规定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居间合同是合同类型中的一种,不管是哪一种居间,都只是居于交易的双方之间起介绍协助的作用,那么居间合同解除条件是什么?怎么解除居间合同定金?居间合同解除赔偿规定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居间合同解除条件是什么

  居间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适用解除合同的条件,卖方与中介在解除合同时可以适用约定解除或法定解除。

  1、看与中介签订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有合同有明确约定解除的条件依照约定解除。

  2、如果没有约定,可以依照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怎么解除居间合同定金

  1、按照正规的购房合同,购房签约后,不能退房,否则视为违约。违约需支付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退房,乙方承担所有损失。所以,你的中介费基本很难拿回来,定金可以根据合同拿回来一部分。

  3、因甲方原因退房,乙方可以不承担损失。一切违约的追究,遵循购房合同和补充协议的相关条款。

  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三、居间合同解除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即以丧失定金为代价或者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是以合同有明确的约定为前提条件的,所以,解约定金应属约定定金即只有在合同约定情况下才存在。一般而言,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特别指明定金类型,应当认为当事人约定的定金为违约定金。解约定金的设立必须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否则只能对合同设立的定金解释为违约定金,因为从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来看,是希望通过设置定金制度来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并非通过支付一笔定金获得解除合同的权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居间合同解除条件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居间合同的解除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只有符合小编上文为大家介绍的条件,才可以合法解除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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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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