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租解除合同的期限
导读:
现在很多人为了更高的工资,一般都会去大城市打工,但是到这个城市又没有住的地方,只能租房住,有的是直接和房东签订协议,但是有的确实转租的房屋。那么大家知道房屋转租解除合同的期限吗?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房屋转租解除合同的期限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现实情况往往比较复杂,房屋出租人往往不知道房屋被转租,这时转租合同的效力则由出租人的态度决定。如果出租人同意转租,则视为出租人对转租合同的追认,那么转租合同自始有效;如果出租人明确表示不同意转租,则出租人有权解除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该合同的,转租合同被撤销,自始无效。
出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房屋存在转租的情况下,六个月内不提出解除合同或认定该合同无效,也视为其对转租合同的效力进行追认,之后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或认定合同无效将得不到法院支持,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承租人和次承租人的权利。
鉴于房屋转租的特殊性,建议大家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注意:
第一,事前了解房屋的相关的权属归属情况,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第二,房屋属于转租情形的,应事前征得房屋产权人的同意。
第三,转租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期限,应该在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
(1)诉讼前,当事人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通知对方当事人解除合同,相对方有异议致双方形成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即为合同解除之日。当事人诉讼请求中未要求确认合同解除具体时间的,可以在判决理由部分予以明确。
(2)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径行向法院起诉或反诉要求解除合同,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应当判决解除合同。
(3)当事人双方对合同是否解除存在争议,法院审理后认为主张解除的当事人无合同解除权,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但当事人在诉讼中均同意解除合同的,以双方合意解除之日为合同解除之日。
房屋租赁期限未满,承租人无故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如何赔偿以约定为准;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承担的方式,通常情况下,可以不退还押金,并要求支付损害赔偿。具体看实情。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房屋转租解除合同的期限的相关内容。在租赁合同中,有些人会明确写明不能转租,那么如果你还进行转租就是违约行为。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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