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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待定会带来什么法律后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5 13:09:13 人浏览

导读:

什么是效力待定合同?顾名思义,效力待定合同就是合同的效力尚未得到确定的合同,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权代理人签订的买卖合同等...

  什么是效力待定合同?顾名思义,效力待定合同就是合同的效力尚未得到确定的合同,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权代理人签订的买卖合同等合同,这种合同效力待定会带来什么法律后果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合同效力待定的法律后果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2.无处分权人所订合同,不影响善意买受人根据善意取得制度所取得的权利。由于权利人拒绝承认,合同被宣告无效,财产已交付的,如果受让人善意取得动产,则依法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如交付的是不动产,因不动产所有权变动应实行登记,故不发生善意取得的问题。

  3.无权代理人所订合同,如本人不予追认的,对本人不发生代理人行为带来的后果,但如果该无权代理行为具备一般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那么该代理行为仍将产生一般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并由该无权代理人自己作为当事人承担其法律后果。

  二、合同法中关于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

  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总结上文可知,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经过了相对权利人的追认,即可生效,但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善意相对人在知道对方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等行为属于合同效力待定的,可以撤销合同,但需要以通知的形式撤销合同。

  (责任编辑:岸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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