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析“表见代理”
导读:
——输了“官司”因哪?般?
某建安公司的王经理没有想到公司丢失的一份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真得会被人利用与他人订立了买卖合同,更没想到的是在本公司并未收到该合同项下货物的情况下,法院竟真得会判决其公司为利用此合同实施诈骗的人“埋单”。
一年前的一天,该公司的某业务员向王经理汇报,称自已保管的已加盖了公司印章的一份空白合同不填与公文包一起丢失。为防止拾得人利用此合同,王经理立即让该业务员以公司的名义在当地的晚报上刊登了此空白合同遗失作废的申明。但事隔不久某电气设备供应商找到王经理,声称一个月前一姓李的人以王经理公司的名义与其订立了购买价值二万元电气设备配件的合同,李某取走了货并付现金三千元后,未能按约在取货后十日内付清剩余款项,故现要求王经理的公司履行合同中支付余款的义务。经查看该供应商带来的合同和取货收条,发现合同内容正是在其公司丢失的那份空白合同上填写的,同时收条中的签字人李某并不是本公司的工作人员,据此王经理当即以该合同在未填写内容前已登报申明作废,其公司并未收到此合同项下的货物,以及实际收货人并不是本公司的工作人员,公司也未授权李某以本公司的名义对外订立合同、收取货物等为由,拒绝了该供应商的要求。不久王经理的公司即接到了该供应商因此纠纷状告公司由受案法院发来的应诉传票。案经一审、二审,尽管王经理的公司据理抗辩,法院最终还是判令其向供应商悉数支付一万七千元的货款。
无独有偶,某家具厂也曾在类似上例建安公司所遇的一场“官司”中,吞下了“苦果”。该家具厂与某木材公司有多年的木材买卖的业务关系,家具厂曾出函专门委派其供销科一姓罗的业务员与木材公司订立木材《买卖合同》。起初罗某与木材公司所订的合同都履行加盖家具厂印章的手续,后来为图方便罗某以家具厂的名义与木材公司订的合同,虽未加盖家具厂的印章,家具厂也予以认可,只要收到货后即按约向木材公司付款。2001年5月罗某因违纪被除名离厂,不知去向。二个月后的一天木材公司派员上门,称家具厂未按约支付一合同项下的一万余元的木材款,并要求即时付清。家具厂的接待人员纳闷厂里未曾收到此款额的木材,怎会飞来此笔债务?一查合同发现此合同虽是罗某以家具厂的名义订立,并收取货物的,但合同上并未加盖家具厂的印章,更为重要的是该合同是在罗某被除名离厂后,以家具厂的名义订立的。据此,家具厂拒绝了木材厂的付款要求,让他们找实际收货人罗某解决问题。不久木材公司同样将家具厂告到了法院,该案同样以家具厂的败诉告终。
在上述两案例中建安公司和家具厂未收到货何以还要承担付款的法律责任?他们看似有理的抗辩为何未被法院采纳呢?这需要从法律确认的“表见代理”规则中寻找答案。
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这就是法律规定的“表见代理”制度。
“表见代理”的特征表现在——行为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相对人订立合同实际上并未获得“被代理人”的授权,大多数是行为人借“被代理人”之名,行个人诈骗之实;但其实施的行为足以让相对人相信其获得了“被代理人”的授权,是为“被代理人”订立合同;导致相对人如此相信的原因大多是“被代理人”存有过错;因此种代理订立的合同对“被代理人”具有约束力,其应当向相对人履行合同中的义务;“被代理人”因此蒙受的损失只能向行为人追偿。有人说“表见代理”就是根据对行为人的表面所见,其具有为某人实施代理的权利,那么其实施的行为引发的法律后果就应由该人承担。这样理解“表见代理”虽不准确,但也不无道理。以上述两案为例,案中的李某、罗某实际上是在实施诈骗,根本不是受建安公司和家具厂的委托购货,但因李某持有加盖了建安公司印章的空白合同,并以此要求与电气设备供应商订立合同,罗某原是家具厂委派与木材公司订立合同的业务员,家具厂多次履行过虽未加盖本厂的印章,但由罗某以该厂名义与木材公司订立的合同,同时在家具厂将罗某除名后,并未通知木材公司已解除了对罗某的授权委托,在这种情况下电气供应商和木材公司有理由相信他俩分别是建安公司和家具厂的代理人,由此就构成了“表见代理”,建安公司和家具厂依照法律的规定就应向电气供应商和木材公司承担付款的合同责任。
“表见代理”的产生,往往都是由“被代理人”存有下列过错而导致的:①有的是因公章或加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信函保管、使用不慎,被行为人借用、盗用,致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案例中某建安公司正是存在这种过错;②有的是对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未作限制,或者授权不明,在代理人超越代理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相对人实施交易行为时,难以让相对人识别;③有的则是在终止了代理人的代理权后,没有或者没有及时通知有关业务单位和有关人员,致使他们认为其代理人仍有代理权,案例中的某家具厂正是如此。正因为“表见代理”大多与“被代理人”的过错有关,因此法律规定由其对“表见代理”引发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是公正、合理的。至于“被代理人”由此蒙受的损失,其可以向实施“表见代理”的行为人追偿。
某建安公司和某家具厂花钱买得的教训警示我们,在日常工作或者经营活动中,严格对公章、合同的保管、使用,慎重履行授权委托手续,在解除了对代理人的授权委托后,及时履行向有关业务单位和有关人员的告知义务是多么的重要.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一、基本案情被告人李俊于2003年开始自学计算机编程技术,并经常向自己的好朋友、也是本案被告人之一的雷磊请教。2006年10月,被告人李俊从武汉某软件技术开发培
合同,公司,代理人,家具,建安,木材——输了“官司”因哪?般?某建安公司的王经理没有想到公司丢失的一份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真得会被人利用与他人订立了买卖合同,更没
内容摘要:海陵区司法局在五五普法活动中,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提高各镇(街)、村(居)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
一、主要案情美国迪卡布农业研究公司于商品分类表第78类的在猪和杂交猪申请注册的迪卡布和DEKALB两商标,被商标局驳回后不服,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商标局驳回
租赁合同纠纷可以要求违约金,一般不能要求租赁利息,租赁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涉及承租人逾期履行支付租金义务或者迟延履行其他付款义务,出租人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
订立租赁合同后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可以转让,经出租人同意可以转让。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可以转租、或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可以出租给第三人。新签订的租赁合同应符合双方
赠与合同发生效力满足下列条件可以撤销: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撤销权一
手写协议书需满足协议双方自愿订立该协议、协议双方具有完全的民事能力、协议书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不牵涉到第三方的利益,经双方签字,该财产协议书就具有法律效力。
赠与合同在没有转移财产所有权,且非公证、慈善等赠与情形的,那么便可以随时撤销。如果赠与财产完成了交付,需要法定事由,如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