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合同纠纷 > 合同诉讼 > 诉讼时效过怎么办

诉讼时效过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01 03:24:42 人浏览

导读:

诉讼时效过怎么办?作为债主你也许会想,时效将过。没救了,债是收不回来了。但是,《民法通则》第140条有这样的规定:“诉?...

  诉讼时效过怎么办?作为债主你也许会想,时效将过。没救了,债是收不回来了。但是,《民法通则》第140条有这样的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间重新汁算。”有鉴于此,你可以采取下面10种自救措施,使诉讼时效中断,转被动为主动,以实现自己的权利。

诉讼时效过怎么办

  一、诉讼时效过怎么办

  1.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的履行期限届时起再开始计算,就可以保住诉讼时效。

  2.与债务人对账。这既便于诉讼又能延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从对账之日重新计算。

  3.起草与债务人清欠会谈纪要。对于一时还不上债的单位,采用这种方法,既不伤和气,又能掌握清欠的主动权,也能引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4.要求债务人找出担保人。保证在一定期限内还款,逾期不还,由担保人偿还,诉讼时效从还债务人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

  5.找第三者证明曾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

  6.保留证据。如车票、住宿发票、信函、电报等,证明一直在主张权利。

  7.每次清欠。尽量要求债务人支付路费,支付的路费从欠款中扣除,这样也可使债权人的诉讼时效得到延长。

  8.提起诉讼。自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起,原诉讼时效中断。

  9.让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人对债权表示承认。要求延期履行、提供担保、支付利息租金等都视为同意履行义务。要求债务人立字据、签订清偿债务的协议或制作备忘录。债务人不愿立字据的,可邀请无利害关系的第厂者或有关单位见证,保存债务人同意履约的电话记录、录音磁带、信件、电报和电传等。如有可能,可要求债务人去办证机关输清债公证。关键是取得和保存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证据。

  10.通过非诉讼方式主张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折意见规定。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主张权利的请求,从提出请求时起,诉讼时效中断。经协调达不成协议的,诉讼时效期间即重新计算。如达成协议,义务人未按协议规定期限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就从期限满时重新计算。此外,债权人向促裁机关或有关主管机关主张权利,也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二、债务诉讼期是多久

  1、要看借条写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两年。

  2、借条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两年。

  3、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

  4、借条属于债务纠纷,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表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便重新计算,但是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

  三、诉讼时效已过债务人同意偿还能否反悔

  债务人同意偿还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后,不能反悔。因为欠条超过诉讼失效后,该债权债务就成为自然债务,即债权人丧失依诉讼程序保护其权利的可能性,不再有胜诉的可能,更不能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在这个情况下,债务人作出同意偿还的承诺或者履行偿还义务,则意味着和债权人达成了一个新的协议,此时会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债务人仍负有还款义务。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做了以上努力后仍不奏效,又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你大可不必灰心丧气。因为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债权人未能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其丧失的只是胜诉权;即失去了人民法院赁借国家强制力依法保护其权利的机会,实体权利并不因此而消灭,只是无法通过诉讼手段来达到清债的目的。一旦债务人自愿履约或清偿的,你应抓住机会,督促债务人迅速清偿。也可适当地做些让步,宁愿少得,也不可不得,以免坐失良机。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