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护航“五一”小长假
导读:
核心提示:法律快车小编获悉,一部酝酿30多年,历经三次审议的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5日经中国最高立法机关表决通过,此次旅游法的通过对广大爱好旅游的朋友们是一大喜讯,对中国旅游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突出旅游者为本,强调旅游文明
在遵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的一般原则基础上,根据旅游活动的特点,旅游法规定了一些特殊的、有针对性的旅游者权利。
当前旅游市场中反映出的多数问题,有一些是旅游经营者利用其对信息的掌握较多等优势,欺骗、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进行交易造成的。对旅游经营者作出针对性规范,目的是使市场尽可能达到公平、公正的状态。
“中国旅游法一大精彩之处,是在旅游者一章明确了国家对旅游文明的引导,为文明、健康、理性出行提供法律依据。”德国国家旅游局北京办事处首席代表李朝晖说。中国游客在各地公共场合大声喧哗等习惯,经常使各国客人侧目。“希望通过旅游法出台,中国游客将来能展现出更加文明的风貌。”
二、整治行业痼疾,规范双管齐下
“零负团费”、强迫购物、强迫参加自费项目等,是困扰我国旅游行业的顽症痼疾,也是旅游法锋芒所指。为此,旅游法专设旅游服务合同一章,并针对现阶段群众最关注的“零负团费”、强迫购物、强迫参加自费项目等问题,规定了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对合同必备内容的说明、告知、严格履约等义务,规定了旅游者可无条件退货、退费等权利。
携程网郭副总裁说,旅游法实施后,旅游行业优胜劣汰和洗牌不可避免,不法经营行为将被淘汰出局,旅游者深恶痛绝的“零负团费”、低价购物团将被清出市场,违法成本明显加大,市场将回归良性竞争轨道。
三、绘中国旅游蓝图,圆大众旅游梦想
旅游法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第一部法律。在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看来,这是为中国旅游业的宏伟蓝图立法,是为亿万普通中国人圆旅游梦立法。
景区门票价格越来越高,让许多普通旅游者望而却步。旅游法提出“严格控制价格上涨”的基本原则,强调门票价格的公开性、公益性和时效性。对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的涨价,要求举行各方参与的听证会,并不得通过增加另行收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涨价,还做出此类景区应逐步免费开放的规定。
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总裁于宁宁说,在“五一”小长假、第三个中国旅游日到来前夕,旅游法表决通过有重大现实意义,“这是对中国旅游业健康发展的保障”。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今天是节后首个工作日,早高峰事故较多,尤其是西向东方向,对早高峰交通造成一定影响。今天上午从市交管局指挥中心了解到,今年节后首个工作日早高峰交通压力较大。同时,
核心提示:2016年五一假怎么放?今年五一劳动节与往年一样共连续放假三天,具体时间为4月30日、5月1日、5月2日。由于4月30日、5月1日为周六、周日,因此今
核心提示: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五一”劳动节的假期为1天,2014年,“五一”劳动节的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具体有关2014年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