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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合同形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5 00:14:15 人浏览

导读:

电子商务合同跟传统合同不一样,不再是纸质合同打印出来的形式了,那么电子商务合同形式有哪些?网上电子合同有效吗?电子合同的履行方式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电子商务合同跟传统合同不一样,不再是纸质合同打印出来的形式了,那么电子商务合同形式有哪些?网上电子合同有效吗?电子合同的履行方式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电子商务合同形式

  传统的合同形式主要有两种,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采用口头或电话等直接表达的方式达成的协议。而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采用非直接表达方式即文字方式来表达协议的内容。我国《合同法》已经将传统的书面合同形式扩大到数据电文形式。根据((合同法》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也就是说,不管合同采用什么载体,只要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即视为符合法律对"书面"的要求。

  二、网上电子合同有效吗

  我国的《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这些条件是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有的电子合同还需具备特殊要件,如有些特殊的电子合同还需到有关部门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才能生效。

  电子合同的生效需具备以下几个法定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要件在学理上又被称为有行为能力原则或主体合格原则。行为人必须具备正确理解自己行为性质和后果,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思的能力。

  2、电子意思表示真实。

  网上电子合同有条件就有效。

  三、电子合同的履行方式有哪些

  电子合同中,需方的履行义务主要是货币支付,支付额度应当与供方的交付形成对价,是合同相对性规则的直接体现。当有证据表明供方的交付属于法律上的单方行为时,可以免去需方的对待给付义务,如无偿赠予等。如果合同标的物属于无形物中共享性特征非常明显的产品类型,如电子信息,按照先使用后付费的履行顺利,很可能会出现一方履行交付义务之后,另一方逃避对待给付义务的情况,致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为了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可以允许发送方在接收方对待给付之前不完全履行,或设置电子控制,但必须保证接收人已经存在的合法权益不会因此而受到侵害,且一旦按合同规定进行对待给付后,接收人就要能够顺利接收和使用该信息。在当前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也可以在协商一致后,采取在合同中规定预付款、保证金等办法来缓解这一问题。

  以上就是“电子商务合同形式”的全部内容,在电子技术引进之前,法律很少碰到文本在什么中介载体上呈现的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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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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