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艺合同定金未付,如何处理
导读:
合同的签订与效力的达成是需要条件的,只有在双方当事人的的意见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此合同才能产生向应的法律效力。那么在演绎合同的定金尚未支付时,法律方面是如何规定处理办法的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演艺合同定金未付,如何处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1、合同生效,如不能履行,尽快接触为好,签订一个备忘或者合同终止协议即可。
2、由甲方选定花色确定数量后,预付总货款的50%做为定金。买方如未支付定金,卖方就没有备货。双方应该都没有损失。
3、如果有实际损失,就需要双方协商解决。
1、如果交了定金双方就合同内容协商了但不能达成一致而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2、一方无故不在约定期限进行协商或擅自改变认购书中的内容而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适用定金罚则。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政策调整致使一方有正当理由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定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从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可以知道,订金一般是预付款性质,但是在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可以成为违约金的一种,当一方当事人出现某种违约行为时可能会导致被没收"订金"的后果.但是如无特别约定,应当为预付款,应予退还或者冲抵货款等.而定金可能会因收取者违约而出现收取定金者"双倍"返还定金给交付定金者的情形.而此情形,在订金中是不会出现的.但是,并非所有的使用了"定金"字眼的定金都能起到"双倍返还定金"的担保作用,第一百一十八条中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光有定金的名称,"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应明确"定金"何时不予返还,何时应"双倍返还"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演艺合同定金未付,如何处理的全部内容。合同的签订在生效之前都是受相应法律保护的故演艺合同的定金也在法律规定内,对于这个问题你是怎样认为的呢?。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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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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