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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人对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应负赔偿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27 12:08:10 人浏览

导读:

承运人对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应负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本条是对承运人对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

  承运人对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应负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本条是对承运人对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应负赔偿责任的规定。

  在旅客运输中,旅客一般都随身携带了一些物品,对于这些物品,承运人也应当尽足够的责任和义务保证物品的安全,如果由于承运人原因造成了旅客的自带物品毁损灭失的,承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本条中对承运人实行的是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在发生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的情况下,承运人对自带物品的毁损、灭失有过错的,才承担责任。旅客自己随身携带行李,所以其也应当尽足够的注意保护这些物品。

本条第二款还规定,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这是因为托运的行李不是旅客随身携带的,其从实质上讲,是货物运输合同,所以应当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即适用本章第三节货物运输合同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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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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