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合同生效后发生什么法律效力
导读: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一定金额,在履行主合同的义务后,有权要求返还或者折价,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主合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合同是一种担保合同。那么,定金合同的生效需要注意什么?定金合同生效后会产生什么法律效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一、定金合同的生效除具备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外还需具备以下特殊要件
(一)定金合同以主合同的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定金合同不能生效,已交付定金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定金
(二)定金合同为实践性合同,以定金的交付为要件
(三)定金的数额应少于合同应给付的款项,其具体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二、定金合同生效后,发生如下法律效力:
(一)定金是主合同成立的证据,交付定金的书面证明可以证实主合同的存在。
(二)定金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非使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三)定金于合同履行后,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四)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须承受定金罚则,既交付定金一方违反合同所付定金不予返还,收受定金的一方违反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
三、我国法律上的定金为违约定金
定金的效力因定金的种类不同而不同。我国现行法上的定金为违约定金。其在违约定金的一面有预付违约金的性质,它是为制裁债务不履行而交付的。正因为违约定金系制裁债务不履行而交付的,所以当合同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时,任何当事人都不应受到制裁,定金应当返还。违约定金必须在因当事人一方的过错而不履行债务时才发生制裁效力,或者说定金罚则生效;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四、定金是否在任何类型的债务不履行中都发生上述效力呢?
一般认为,违约定金仅在债务人拒绝履行和不能履行两种情况下发生罚则效力,逾期履行和不完全履行发展到不能履行时产生罚则效力,否则不发生不再返还或双倍返还的效果。但也有例外,如原《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17条第6款和第18条第6款规定,供方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的,应加倍偿还不履行的部分的预付定金;需方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的,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以上就是关于我国法律上定金的生效和法律效力的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你更好的认识定金的法律概念,如果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在法律快车网站上咨询相关合同法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签订定金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有审查合同效力、查看合同主体是否适格、订立的合同形式是否为书面形式、约定的金额是否超过法律规定的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等等。其生效时间
定金合同的概念是合同一方当事人给付对方当事人定金作为担保依据而签订的担保合同。其生效条件为订立是以担保债权为目的,且定金金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订立人
随着法律知识全国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对合同愈发重视起来,特别对涉及到金钱的合同,越来越重视,涉及到房屋和汽车购买时,往往会涉及需要签订定金合同,那么,定金合同有哪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