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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收购收购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4 09:38:35 人浏览

导读:

什么是要约收购?要约收购是指某些股东向要收购其他股东的股权发出的要约,一经被收购人同意或者回复,即可进行收购。这种要约收购,收购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什...

  什么是要约收购?要约收购是指某些股东向要收购其他股东的股权发出的要约,一经被收购人同意或者回复,即可进行收购。这种要约收购,收购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

  什么是要约收购?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

  它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公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要约收购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的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发行的股份。

  收购内容

  1、要约收购的价格。价格条款是收购要约的重要内容,各国对此都十分重视,主要有自由定价主义和价格法定主义两种方式。

  2、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证券法》未对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进行规定,《收购办法》第36条原则认可了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但《收购办法》第27条特别规定,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 股东选择。

  3、收购要约的期限。《证券法》第90条第2款和《收购办法》第37条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4、收购要约的变更和撤销。要约一经发出即对要约人具有拘束力,上市公司收购要约也是如此,但是,由于收购过程的复杂性,出现特定情势也应给予收购人改变意思表示的可能,但这仅为法定情形下的例外规定。如我国《证券法》第91条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

  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是不同的收购方式,两者在交易的场地、股份的限制、收购态度和对象的股权结构以及收购的性质都不同,两者都有自身的优缺点,需要针对实际情况考虑后再决定。

  (责任编辑:星辰花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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