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条款的概念特征有哪些?
导读:
摘要: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的特征包括五个方面,格式条款的解释规则主要有四个。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请看下文。
一、格式条款的概念
1、格式条款
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2、格式条款是由一方预先拟定的
格式条款是由一方在订立合同前拟定的,不是在双方基础上形成的;
拟定格式条款的一方一般是固定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单位,例如运输合同中的价格等条款;
由于格式条款是一方事先拟定的,因此无论是何方先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总是处于要约人的地位。
3、格式条款是为重复使用而拟定的
格式条款是为重复使用而不是为一次性使用而制定的;
由于固定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当事人无论向何人提供该种商品或服务将遵行同样的条件,因此该当事人将该条件标准化,而拟定出格式条款。
4、格式条款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必协商的
格式条款具有不变性、附合性;
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并不与相对方就格式条款的内容进行协商;
格式条款的内容是不能改变的,相对方只能同意格式条款的内容与对方订立合同,或拒绝接受格式条款的内容而不与提供方订立合同。
二、格式条款的特征
1、要约的广泛性、持续性、细节性;
2、相对方对承诺的无奈性;
3、格式合同缔约的成本较低,效率较高;
4、格式合同条款具有确定性;
5、格式合同缔约双方的经济地位的不平等性。
三、格式条款的解释规则
1、客观解释原则
格式条款之所以采取客观解释的原则,是因为它是当事人一方制定的,其内容未经过协商。
2、统一解释原则
是指以理性人的理解为标准统一解释格式条款的原则。
3、不利解释原则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理解,以保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利益。
4、合法性解释原则
当合同的条款可以作有效、无效、未成立或可撤销解释解释时,应采用使其有效的解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发文单位: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08-1-1执行日期:2008-1-1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同中的格式条款,防止滥用合同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使
核心提示:格式条款有异议以哪个为准?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合同法》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