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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地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9 14:16:20 人浏览

导读:

我们的社会是由人构成的,人与人相处久了就会产生矛盾,这便是所谓的纠纷。有了纠纷自然就需要有人调解,不能让纠纷一直在这儿,影响社会秩序。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安置地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我们的社会是由人构成的,人与人相处久了就会产生矛盾,这便是所谓的纠纷。有了纠纷自然就需要有人调解,不能让纠纷一直在这儿,影响社会秩序。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安置地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一、安置地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只要是买卖就难以避免纠纷的出现,一般房屋买卖如此,安置房买卖更是如此。虽然安置房买卖合同中也会约定违约金或者是支付了一定的定金,但是这也是纠纷发生的地方。那遇到这些纠纷应如何解决呢?具体的方式有:

  1、协商解决。在协商解决的同时,还应了解相关政策法规,以防自己处于劣势。而且协商解决的方式是对双方当事人来说最快捷的方式。

  2、调解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只有通过第三方来进行调解,虽然不如协商简单方便,但是也较为快捷的解决双方的纠纷。

  3、诉讼解决。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与调解都无法解决纠纷,那就只好将纠纷诉诸于法院,虽然这一方式较为公平,但是耗时较久,成本也比较大。

  二、安置房买卖纠纷有哪些

  1、卖房主体不合法或不合格

  如果是夫妻双方或者数人的共有房屋,出售者没有征得其它共有人的同意,私自出卖共有房屋,即卖房者主体不合法或不合格,易引起纠纷

  2、买房主体不合法或不合格

  在某些城市中规定不具有本市户口的不得购买安置房,还有的城市规定没有大陆户口的不得购买本市安置房等,买房主体必须合格才能购房,若不合格就会产生纠纷。

  3、房屋质量不合格

  安置房的房屋质量与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比较令人担忧,所以如果安置房的房屋质量经检测后,结果是不合格,那也会引起纠纷。

  4、房屋性质不同

  因房屋的性质不同,也往往发生纠纷,比如军队、铁路和某些未经过房改的单位的房屋一般不允许买卖,特别是不允许卖给外单位、外系统;某些地方规定公房房改后的一定年限内不允许买卖,如果买卖,必须首先卖给原单位,或者经过原单位的批准等,所以一旦购买就会引起纠纷。

  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因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发生纠纷的案例很多,造成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也比较复杂。有些房屋的买卖在双方签订合同或交付房屋时,政策不允许对该房屋买卖,那么房屋买卖合同就会被视为无效,这时就容易产生纠纷。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安置地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因为土地是国家所有的是集体所有的。我们自然人对土地有的只是使用权而已,所以对土地的划分并不会很明确,自然就会出现纠纷,为了一点地皮而产生不愉快,比天空宽广的是海洋,比海洋宽广的是人的胸怀,退一步海阔天空,化干戈为玉帛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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