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房屋买卖委托书公证
导读:
委托是将某种权利授予他人行使的行为,而对于房屋买卖委托公证则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将房屋买卖的有关权利委托给其他人行使的行为,对其进行公证会有更高的效力,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什么是房屋买卖委托书公证”,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产委托行为,是房产所有权人即委托人将办理与房产有关的事务,或者实施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如买卖、出租、抵押等,将权利授与受托人的意思表示。房产委托行为又称房产授权委托行为。委托书公证是依法证明委托人的单方授权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公证文书。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申办。买卖房产,如果业主很忙无时间办理买卖房产的手续,或者对于交易流程不熟悉,这种情况下都涉及,将此事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情况,是需要办理公证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房屋买卖委托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所有权人即委托人将办理房屋买卖的权利授予受托人的行为予以证明的活动。
房屋委托书公证有两种:
一是仅对委托人的签名或印鉴、指印和签署日期进行证明;
二是对委托人的委托行为以及委托人的签名、印鉴、指印和签署日期进行证明。
1、公证认证申请表原件(需含原始签字,不接受扫描件);
2、房产买卖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房产委托书原件,指由您本人当着公证员签字并由公证员公证的房产委托书);
3、委托人的护照复印件及在国外居留身份证明复印件;
4、已婚者还需提供另外一方的护照复印件及在国外居留身份证明复印件;
5、已婚者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6、受托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7、房产证复印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什么是房屋买卖委托书公证”的全部内容,在对房屋委托书公证的时候,一种是对委托人的签名、签署日期等进行公证,另一种则是包括对委托行为进行公证。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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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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