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数额高于约定数额怎么处理
导读:
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可能需要约定给付一定数额的定金,那么,现在问题来了,如果定金数额高于约定数额怎么处理呢?到底定金数额能不能高于约定数额,如果定金数额高于约定数额,该合同还是否有效?下面请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定金数额的约定
定金的数额属于合同意思自治的范畴,原则上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定金数额高于约定数额怎么处理
《担保法》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19条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
三、定金和违约金应如何选择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对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其中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让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者定金。
四、合同定金约定的注意事项
1、 合同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签订;
2、 在合同中明确定金交付期限;
3、 在定金合同中明确定金的交付方式;
4、 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5、 注意不要混淆定金与违约金。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定金数额高于约定数额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所以,合同当事人双方在约定定金时应注意定金数额要与约定数额一致,如果不一致可以视为变更定金合同,那么,收定金的一方是可以拒绝接受的,这样约定的定金合同就不能生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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