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承担担保责任情形有哪些
导读:
有些时候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因为根据情况的不同,有些时候法律的规定就会有所不同,正因为法律的规定是有所差异的,这也就决定了我们是否要承担责任。如果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话,还去承担不属于自己的责任在别人眼里就是傻。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不承担担保责任情形有哪些?
一、担保责任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二、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的情形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三、不承担担保责任情形有哪些
(一)超出“保证责任期限”不担责
(二)担保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免责情况
(三)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变更主合同
(四)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转让债务
(五)主合同无效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的规定:“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不承担担保责任情形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我国法律是相对完善的法律,有着悠长的发展史。正因为在前人的法律上一直在不断的进步和发展,一直在改进,对于那些不合理的相关规定要是还按照以往的规定来的话就会有失公平,所以不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况就没必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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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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