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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合同定金怎么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7 10:00:36 人浏览

导读:

合同的定金是在合同的签订的时候交纳的,一般来说就是在合同完成的时候进行退还或者是折抵价款的,但是合同定金其实是可以进行相应的转让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转让合同定金怎么写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合同的定金是在合同的签订的时候交纳的,一般来说就是在合同完成的时候进行退还或者是折抵价款的,但是合同定金其实是可以进行相应的转让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转让合同定金怎么写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转让合同定金怎么写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店铺转让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定金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依据主合同,甲、乙双方应履行如下义务:

  第二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元整。

  第三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条 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后,甲方应返还定金或以该定金冲抵乙方应付甲方款项。

  第五条 乙方不履行主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主合同,应当十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的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条 如甲方违约,赔偿未能履行,从而造成的诉讼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二、定金区别

  与其他担保的区别

  目的不同

  保证、抵押、质押、留置担保的目的,都只在于确保债权人一方的利益,对债务人不提供任何保障。而定金担保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提供履行保障。

  法律效果

  1、保证产生的权利为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2、定金产生的权利也是债权,同样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3、抵押、留置、质押取得的是担保物权,对担保物及其变现所得的价款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性质不同

  定金罚则具有惩罚性,其他几种担保都不具有惩罚性。

  三、定金相关问题

  1、双方违约时定金罚则的适用

  (1)所谓双方违约,是指在一个合同关系中,负有对待给付的双方当事人,都分别违反合同规定,破坏了合同双方各自期待的合同利益,而应当各自承担责任的情形。

  (2)在双方违约的情形中,如果一方违约属于法定或者约定的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另一方就其他事项违约,则仅就前者单方适用定金罚则,对后者可以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双方违约均属于法定或者约定的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则对二者均适用定金罚则,即一方丧失定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相互抵消后,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收回全部或者部分定金。

  (3)实务中,在处理上述问题时,应当注意区分双方违约和抗辩权的适用,防止将成立抗辩权的单方违约误判成为双方违约。

  2 、定金与违约金条款的适用

  (1)我国《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主张约定违约金,又主张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

  (2)从法理上进行分析,定金罚则具有惩罚性,违约金也具有惩罚性,如果同时并用,则有违公平原则的基本精神。对于违约方过于苛刻,另一方则获得不应该获得的收入。

  3 、适用定金罚则可否请求损害赔偿

  定金责任的承担不能替代损害赔偿责任,两者应该区分开来。如果一方违约造成实际损失,另一方适用定金罚则的同时,可同时请求损害赔偿。但是适用定金罚则和损害赔偿的总值不能大于标的物的价金总和。

  4、一方在适用定金罚则的同时,可否请求另一方实际履行合同

  如果该定金的性质属解约定金
,一方适用定金罚则的同时就不能请求另一方实际履行合同;但如果属违约定金、订约定金或成约定金,一方适用定金罚则的同时,就还可以请求另一方实际履行合同。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转让合同定金怎么写的全部内容。合同定金的转让是要在法律的许可范围之内进行的,所以要多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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