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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定金后退还的时间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4 04:28:36 人浏览

导读:

在双方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往往会约定相关的定金,以辅助当事人的履约义务,那么定金退还的时间是什么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交付定金后退还的时间期限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提高法律意识。

  在双方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往往会约定相关的定金,以辅助当事人的履约义务,那么定金退还的时间是什么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交付定金后退还的时间期限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提高法律意识。

  一、定金的含义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二、交付定金后退还的时间期限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三、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家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卖家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有关“交付定金后退还的时间期限”的法律内容,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定金退还相关的时间期限,定金约定的数额也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畴之内。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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