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承揽合同之订立程序
导读:
核心内容:日常生活中除买卖合同外最常见和普遍的合同就是承揽合同。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在承揽人为数人时,数个承揽人即为共同承揽人,如无相反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负连带清偿责任。涉外承揽合同在订立时,要经历那些程序呢?请您看看法律快车合同法编辑为您整理的内容。
订立前的准备
1些规模较大的涉外承揽项目,尤其是与提供技术和设备相结合的项目,通常带有补偿贸易的性质,因此,在涉外正式签订之前,1定要做好订约前的准备工作,即要确立项目,编写项目建议书,作可行性调查研究,并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然后才能与外商洽谈,签订合同.
1.确立项目开展涉外承揽业务,应以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增加外汇收入为主要目的,同时,立足于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对于国内原材料充足,生产的产品已打入国际市场的品种1般不要进行加工承揽;对那些能利用国产原材料,元器件代替进口原材料的项目,要优先予以支持.确立项目时,应通过分析,预测,调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好承揽项目.通过各种渠道,调查了解定作人的资信情况,技术水平和经营能力,选择资信好,技术水平先进,有经营能力,有合作诚意的定作人为合作对象.项目涉及到其他部门的,应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2.编写项目建议书项目主办单位应当把初步的立项意见及规划进行规纳整理,使之具体化,形成项目建议书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建议书1般应包括下面1些内容:(1)项目名称,项目主办单位及负责人.(2)合作外商的名称,国籍,企业经营情况和资信情况.(3)举办该项目的理由和条件,包括来料,来件,来样和设备,技术的引进,工缴费的收入情况说明和当地资金,材料,场地,水电,运输等配套条件的说明.(4)涉外承揽的范围,规模及初步的经济效益分析.(5)初步的项目进度安排.
3.进行可行性研究 在提出项目建议书的基础上,还应进行可行性调查研究.可行性研究是在合同项目进行谈判和签订之前,对经济和技术等方面进行研究,分析和论证,目的是综合考证1个项目在经济上的可行性,合理性和有利性,为涉外承揽业务提供较为可靠的科学依据.
在进行可行性研究中,应注意之下几点:(1)应由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财会人员,法律人员和外经贸业务人员组成专门队伍进行可行性研究.本身没有力量的,可请有关部门代为进行.(2)要作好定作人的资信调查.应通过1切可能的途径了解定作人的情况,如通过我国的外贸机构或专业公司,通过我国驻外商事机构,外事机构,通过中国银行国外分行等渠道了解定作人的资信情况.(3)要针对涉外承揽合同的特点,对承揽的各个环节,进行系统的研究分析,尽可能减少原材料,辅助材料的消耗,提高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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