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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诞生首家有限合伙企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06 05:45:09 人浏览

导读:

7月2日,名为上海朱雀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企业在浦东新区工商分局被核准登记,成为自今年6月1日《合伙企业法》修订实施后,上海的首家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制是国外风险投资企业主要采用的组织形式,它在至少一名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的基础上,允

  7月2日,名为“上海朱雀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企业浦东新区工商分局被核准登记,成为自今年6月1日《合伙企业法》修订实施后,上海的首家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制是国外风险投资企业主要采用的组织形式,它在至少一名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的基础上,允许其他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从而将具有投资管理经验或技术研发能力的机构或个人和具有资金实力的投资机构有效结合起来。从法律上确立有限合伙制度,是我国风险投资事业发展与国际接轨的要求,对推进风险投资以及中小企业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早在今年4月份,该企业的投资合伙人就到浦东新区分局注册处咨询有限合伙企业的登记事宜。对此,该局派出专人对企业进行了全面而详细的辅导。6月1日新《合伙企业法》生效后,申请人即到分局申请名称登记。在企业准备登记申请材料过程中,浦东新区分局的注册官不设路障设路标,对企业进行了全程跟踪服务,特别是对“企业合伙协议”的订立给予专门指导,促成该企业成功登记,并成为《合伙企业法》修订实施、企业登记系统修正开通后,上海市的首家有限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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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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