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的股权退出
导读:
核心内容:合伙人的退出是以股权的退出为标志和结果。为避免错误的选择合伙人,因此应在开始设计好合伙人股权退出机制。
1、提前约定退出机制
提前设定好股权退出机制,约定好在什么阶段合伙人退出公司后,要退回的股权和退回形式。创业公司的股权价值是所有合伙人持续长期的服务于公司赚取的,当合伙人退出公司后,其所持的股权应该按照一定的形式退出。
2、合伙人股权回购
退出的合伙人的股权回购方式只能通过提前约定的退出,退出时公司可以按照当时公司的估值对合伙人手里的股权进行回购,回购的价格可以按照当时公司估值的价格适当溢价或折扣,具体按照约定处理。
3、设定高额违约金条款
为了防止合伙人退出公司但却不同意公司回购股权,可以在股东协议中设定高额的违约金条款。
4、合伙人离婚,股权应该如何处理
合伙人离婚常常涉及到婚后财产的处理,包括股权,还很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因此,可以要求合伙人配偶之间签署条款,一方面,确保离婚配偶不干涉影响到公司的经营决策管理;另一方面,保障离婚配偶的经济性权利。
5、合伙人的股权与其贡献不匹配怎么办
公司股权一次性发给合伙人,但合伙人的贡献却是分期到位的,确实很容易造成股权配备与贡献不匹配。为了对冲这类风险,可以考虑:
(1)在创业初期,预留较大期权池,给后期股权调整预留空间;
(2)设立股权分期取得与回购的机制,对冲这种不确定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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