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与个人合伙的区别是什么
导读:
合伙企业与个人合伙的区别是什么呢?想必很多人都对此有所疑惑,若对这类问题有着类似或相同的疑问,相信在仔细看完下面的文章后,一定会有所收获、有所裨益。接下来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带来合伙企业与个人合伙的区别是什么的有关知识,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一、什么是个人合伙
个人合伙又称“合伙”。二个以上公民按约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法律行为或组织形式。各当事人为合伙人。合伙人通过合伙合同明确规定各自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偾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
各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对于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执行,也可以推选负责人执行,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对于合伙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协议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无限清偿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要求退伙的,以合伙协议为准处理,协议无约定的,一般应予准予。
由于合伙人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具体情况如退伙原因、理由及双方当事人过错等,由退伙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合伙终止时,对合伙财产的处理,有书面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又协商不成,如果合伙人出资相等,应考虑多数人意见酌情处理;合伙人出资额不等的,可按出资额多的合伙人意见处理,但要保护其他合伙人的利益。
二、什么是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有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合伙企业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
三、个人合伙与合伙企业有什么不同
我国合伙分为:个人合伙、法人合伙和合伙企业。
其中,只有合伙企业具有企业资格。他与个人合伙最大的不同在于,合伙企业的成立需要有书面协议。这是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础。其次,他需要进行工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在合伙企业解散时要像法人一样进行清算。在法律适用上合伙企业主要是使用《合伙企业法》用《民法通则》作为补充。
而个人合伙不必符合以上要求。只需合伙人之间有合伙和议并进行实物或劳务等出资即可。且主要是规定于《民法通则》之中。
除此之外,它们之间的权利义务无本质区别。对合伙债务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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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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