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仲裁程序 第五节 裁决 第五十九条 仲裁庭应当在组庭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裁决书。在仲裁庭的要求下,仲裁委员会秘书长认为理由正当且确有必要的,可以延长该期限
(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管辖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以及国务院的《决定》、《通知》及《批复》,制定本
Rules of Arbitration Tokyo Maritim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of the Japan Shipping
Reglamento de Arbitraje Reglamento de Arbitraje AMBITO DE APLICACION Artculo 1 C
(1976年4月28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通过;同年12月15日联合国第三十一次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适用范围 一、在合同双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凡与该
仲裁条款的补充 尽管本条包含有相反的规定,但是,如果每一方当事人的索赔金额不超过___美元(填入金额,它不包括该金额的利息、仲裁费用以及律师费,如果有的话),则
第一节 仲裁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1条 当事人协议 一旦当事人约定由美国海事仲裁员协会仲裁或根据其规则仲裁,则应当视为他们已将本规则作为他们仲裁协议的一部分。在开始
在英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适用 凡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仲裁申请或审理范围中约定适用仲裁员学会(下称学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的,应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按照本规则及学会
Maritim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at the Ukrainian Chamber of Commerce and Industr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苏黎世商会设立一个调解委员会和一个仲裁院,以便在法院外解决商业纠纷,特别是那些牵涉商会成员或包含国际因素的工商公司之间的纠纷。但是,公司
(斯德哥尔摩商会通过,1988年1月1日起生效) Ⅰ.仲裁院的组织 第一条 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院)是斯德哥尔摩商会(商会)内一个处理仲裁事务的机构。其宗
一,总则缩略语 1,本规则中, 仲裁协议是指合同中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的条款,或者规定将某争议提交仲裁的独立仲裁协议; 申诉人是指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和对方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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