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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衡水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信息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26 07:19:30 人浏览

导读:

发布部门: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文号:衡政办[2002]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市政府研究决定,衡水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于7月衡水建专40周年之际正式开通。现在已经进入网上信息资源组织、录入阶段,这项工作涉及到
发布部门: 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衡政办[2002]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市政府研究决定,衡水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于7月衡水建专40周年之际正式开通。现在已经进入网上信息资源组织、录入阶段,这项工作涉及到全市各个部门和领域,以后维护和更新的任务也将是长期的,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各负其责,加强协作。为此,我们对上网信息进行了分类,现将信息资源组织工作分解如下。
  一、衡水概况:概要介绍衡水市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包括历史沿革、人口简况、行政区划、地理位置及面积、自然环境、自然资源等;
  (二)附衡水市行政区划总图、分类示意图(内容包括:党政机关、大专院校、公交车辆线路〈含站点〉、火车站、人文景观、文物古迹、旅游景点、文化设施、宾馆、医院、各大商厦。要求:各标记点的文字表述要简明扼要,图上的市县界定、各点的标记清晰准确)以上由政府办公室负责撰稿;
  (三)建专40周年主要发展成果(由衡水日报社负责撰稿);
  (四)衡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由政府办公室负责撰稿);

  二、政策法规:发布衡水市政策法规
  (一)法律常识:着重介绍日常生活中的基本法律知识(由市司法局负责撰稿)。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连接到国信法律网);
  (三)衡水市建市以来政策法规(由政府办提供);
  (四)衡水市近期地方性政策法规动态(由政府办提供)。

  三、组织机构:介绍衡水市机构设置情况和市级机关各部门的基本情况
  (一)衡水市机构设置情况(由市编委、市人事局负责提供);
  (二)市级机关各部门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能简介。主要内容包括:机构性质、编制、主要职能、内部处室设置及各处室职责范围、审批业务的办事程序、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由市直各单位负责提供)。

  四、市情介绍:介绍衡水市所属各县、市、区的基本情况(由地方志提供)。
  由各县市区参照本目录,确定各自的信息资源目录,并提供具体内容。

  五、行业介绍:介绍各行业发展的基本情况(由政府办提供)
  (一)第一产业:包括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
  (二)第二产业:包括采掘业、制造业、自来水、电力、水、燃气等;
  (三)第三产业
  1、流通业、服务业: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商业饮食、仓储业、物资供销等发展情况;
  2、为生产、生活服务的部门:金融、保险、房地产、公用事业、旅游、咨询信息及各类技术服务情况;
  3、为提高科技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教育、文化、卫生、广播电视、科学研究、体育和社会福利情况;

  六、为民服务:介绍基层和人民群众到机关办事的各种程序,特别是行政审批项目要按照规范格式进行撰稿(格式附后)。
  (一)市长公开电话(由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负责撰稿)
  1、介绍市长公开电话的受理范围;
  2、介绍市长公开电话的办事程序;
  3、介绍市长公开电话号码及市长公开电话网络情况。
  (二)人民来信来访(由市信访局负责撰稿)
  1、介绍市信访局受理来信、接待来访的工作程序;
  2、介绍分级负责处理来信和接待来访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
  3、介绍归口办理来信和接待来访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
  4、介绍市长接待人民来访的有关内容、办法、时间及地点;
  5、市信访局办公地址、接待来访地址、联系电话。
  (三)教育(由市教育局负责撰稿)
  1、介绍衡水市教育工作政策法规;
  2、介绍学前教育有关内容及办理程序(包括入托入园条件、各级幼儿园收费标准、费用分担,居民投诉的承办及咨询部门、地址及联系电话);
  3、介绍小学教育有关内容及办理程序(包括入学条件、入学办法、升级及毕业、回读及修业、休学及复学、退学、转学,居民投诉的承办及咨询部门、地址及联系电话);[page]
  4、介绍初、高中教育有关内容及办理程序(包括招生、转学及借读、休学及退学、升级及留级、毕业及结业、肆业,居民投诉的承办及咨询部门、地址及联系电话);
  5、介绍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有关内容及办理程序(学校类型及学制、报考及录取、毕业和待遇,居民投诉的承办及咨询部门、地址及联系电话);
  6、介绍普通高等教育有关内容及办理程序(包括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居民投诉的承办及咨询部门、地址及联系电话);
  7、介绍成人教育有关内容及办理程序(成人中专和高校的招生录取及收费标准、毕业后待遇、高教自学考试、业余自学奖励、专业证书制度,居民投诉的承办及咨询部门、地址及联系电话);
  8、介绍社会办学有关内容及办理程序(包括类型、申请办学的基本要求和条件、登记审批手续、经费管理,居民投诉的承办及咨询部门、地址及联系电话)。
  (四)人民公安(由市公安局负责撰稿)
  1、介绍户籍登记的有关程序〈包括:出生登记,死亡登记,迁出登记,迁入登记,变更、更正登记,受理咨询及承办部门地址、联系电话〉;
  2、介绍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包括:包括11个县市区户口迁移,立户、分户,暂住、寄住户口,农转非户口、户口迁入,承办部门地址及联系电话);
  3、介绍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有关规定、程序(包括:居民身份证的申领、换领、补领和临时身份证的办理,承办部门地址及联系电话〉;
  4、介绍公民因私出境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包括:各种手续、证明及户籍证明等内容的办理要求);
  5、介绍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居留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处罚规定,承办部门及联系电话;
  6、介绍居民住址查找的有关规定、方法,联系部门及电话;
  7、介绍机动车辆的管理及办理程序(包括:管理范围,牌照办理、过户与迁移、补领牌照、车辆报停止及复驶、车辆检验的办理,居民投诉、承办部门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8、介绍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及办理程序(包括:管理范围,牌照办理、过户与迁移、补领牌照、车辆报停及复驶、车辆检验的办理,居民投诉、承办部门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9、介绍交通事故发生后的有关处理规定(包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职责、直接当事人〈含行经事故现场的驾驶员、行人〉承担现场义务的规定,事故处理的基本常识及规定,举报电话,公民投诉,承办部门联系电话);
  10、介绍公民申办机动车辆驾驶证的程序(包括:具体办理要件、收费标准,理论考试要求,实际驾车练习与考试规定、练习时间及地点,当事人投诉的承办部门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11、介绍日常消防常识、遇到紧急问题的急救方法和处理形式,居民投诉、承办部门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12、介绍刻制公章的有关规定及办理程序(包括:刻制材料种类、收费标准,经批准承担刻制业务的部门名称、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五)劳动就业与劳动保护(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撰稿)
  1、介绍就业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包括:就业登记,招工,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争议仲裁,再次就业,承办部门及联系电话);
  2、介绍职工(下岗职工)待业的有关规定及待遇(包括:待业登记、待业保险、待业救济金标准、待业保险的有关待遇);
  3、介绍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待遇及办理程序;
  4、介绍工伤的处理规定、有关待遇及办理程序;
  5、介绍职工退职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
  6、养老和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
  (六)人事管理(由市人事局、市老干部局负责撰稿)
  1、介绍干部调动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包括:市区内干部调动、市区与市属县〈市、区〉之间干部调动、外地来衡的干部调动和干部调出的规定及办理程序、承办部门和联系电话);
  2、介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包括:接收安置原则、程序,随调配偶和随迁子女的安置原则,当事人投诉、承办部门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page]
  3、介绍干部离休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及待遇(包括:离休干部享受离休待遇的范围、办理离休的手续、政治生活待遇、福利待遇、医疗卫生保健待遇,居民投诉的承办部门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4、介绍干部退休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及待遇(包括:干部退休的条件、退休金标准、办理手续、政治生活待遇、福利待遇、医疗卫生保健待遇,居民投诉的承办部门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5、介绍干部退职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承办部门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七)公用事业(由市城管局、交通局负责撰稿)
  1、介绍自来水使用、管理中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承诺部门的职责(包括:在新增供水设施、供水设施移位、更换水管道及临时用水的申请、办理程序,抄表收费标准,供水设施管修和新建房屋表后供水设施安装的要求,赔偿条件,居民投诉,供水业务部门承办职责、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2、介绍集中供热的有关规定、申办程序(包括:供热部门承担的义务,供暖期内的安全保障措施,计量收费标准,居民损失赔偿条件,便民服务措施,居民投诉、承办部门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3、介绍衡水市公共交通的客运线路、总里程,始发站、终点站名称,首、末车发车时间,各线路监督电话,时间及地点,乘客损失赔偿条件,便民服务措施,居民投诉,承办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4、介绍出租汽车、公共汽车营运规则,车型标准、收费标准、违章处罚规定,乘客损失赔偿条件,便民服务措施,乘客投诉的承办部门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市内出租汽车公司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及营业时间。
  (八)医疗卫生(由市卫生局负责撰稿)
  1、介绍衡水市儿童免疫接种的程序、疫苗种类、接种单位及公民办理接种的手续,接种后异常反应的诊治,居民投诉的承办部门及联系电话;
  2、介绍公民联系医疗救护的方法,市内急救医院、救护站的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含值班电话),居民投诉的承办部门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3、介绍防治传染病的方法、措施,居民投诉的承办部门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4、介绍医疗事故鉴定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包括:鉴定受理部门、鉴定申请、鉴定复议和申诉,居民投诉、承办部门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九)电业(由市电业局负责撰稿)
  1、介绍衡水市供电标准,使民服务措施;
  2、单位办理用电或日常用电的有关规定及须知,承办机构、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3、介绍家庭用电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程序及便民服务措施(包括:抄表收费标准,用电故障、违章用电及窃电的处罚规定,居民投诉、供电部门承办职责、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十)房产管理(由市房产局负责撰稿)
  1、介绍由房产部门统一管理的城市住宅小区的管理办法、办事机构、收费标准(包括:房屋转让、出租、拆除、改装或变更用途的管理规定,卫生管理规定及收费标准,管理部门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2、介绍私房所有权登记、租赁、交易的有关规定和办理程序(包括:房屋所有权转移、买卖、赠予、继承、交换及房屋现状变更的规定,私房买卖价格及纳税标准);
  3、介绍房屋拆迁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包括:拆迁安置原则,公、私房拆迁的经济补偿,处理拆迁纠纷的承办部门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4、介绍房屋使用权交换(换房)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举报监督(包括:换房方法、手续、承租者的权利与义务,居民投诉、承办纠纷的办公部门地址及联系电话)。
  (十一)工商管理(由市工商局负责撰稿)
  1、介绍申办个体工商户、私营公司的条件、经营范围、办理程序(包括:申办必需的各种证明或证件,营业执照办理及收费标准,组织形式、经营方式,经营者姓名的变更办理手续,停业、歇业、撤销、破产等事项的办理,违法违章的处罚原则,居民投诉的承办部门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page]
  2、介绍办理个体文化经营活动的条件、审批程序(包括:文化活动的经营范围,经营项目的申办规则,社会与个体办艺术表演团体的准则、条件,居民投诉的承办部门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3、介绍申请建立民办技术开发服务机构的审批程序(包括:申办者必须具备的条件、申办手续及注意事项,居民投诉的承办部门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4、介绍蔬菜、副食品、海(水)产品自由买卖市场的管理规则,举报监督受理机构,居民投诉、管理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十二)物价监督、检查(由市物价局负责撰稿)
  1、介绍市物价局根据国家《价格管理条例》规定,公布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包括:处罚标准、内容、方法,居民投诉,承办部门职责及办公地址、联系电话);
  2、介绍市物价局根据国家物价局揭发价格违法案件奖励办法,对公民举报、揭发价格违法行为实施奖励的方法、奖励标准,保护举报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
  (十三)城市交通管理(由市城建局、交通局、运输集团、衡水火车站负责撰稿)
  1、介绍衡水市公路管理有关规定、收费标准、收费程序;
  2、介绍个体道路运输的条件、申办程序(包括:个体道路运输类型、内容,购车规则及审批程序,收费标准、经营线路审批程序);
  3、介绍申办市区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牌证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
  4、介绍衡水市长途客运线路,发车时间、进站时间、中途停站情况,收费标准、购票(退票)规则、时间及地点,随身携带行李物品、行李物品托运及运输费用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乘客投诉、承办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5、介绍长途零担货运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包括:受托范围、托运办理程序、运费标准、提货规则,事故赔偿,当事人投诉、承办部门取责及联系电话,零担货运站地点及班期);
  6、介绍由衡水始发和到达衡水的各次列车的名称、运行线路、中途停站名称时间,总里程、发车和到站时间,全程票价、主要站点票价,各次列车的售票时间、购票、退票规则,联系购买方法,承诺服务项目,乘客投诉、承办部门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7、介绍市区道路运输、铁路管理机关办公地址、联系电话。
  (十四)市政工程管理(由市城管局、市规划局负责撰稿、绘制)
  1、介绍衡水市市区道路的主、次划分和具体分布,道路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配一幅标记衡水市区道路的简图(由市规划局负责绘制)
  2、介绍衡水市市管的全部主干道路名称、长度、走向等内容,配一幅标记衡水市区主干道路的简图(由市规划局负责绘制)
  3、介绍单位或居民申请临时占用或挖掘道路的办理程序、管理规则、收费标准,违章处罚规定,居民投诉的承办部门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4、介绍市区污水排放设施的分类、管理与养护规定和河道的管理与养护规定,收费标准,单位或公民需遵守的规章制度,违章处罚规定,居民投诉的承办部门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5、介绍属于市政管理部门承担的市区道路车行道的下水道、明沟、暗渠的日常维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工作职责分工,居民投诉的承办部门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十五)旅游(由市旅游局负责撰稿)
  1、介绍市区旅游环境和游览旅游景点、旅游设施的有关规定、须知、收费标准;
  2、介绍旅游者利益受的侵害需获帮助的承办机构职责、办公地址、咨询联系电话;
  3、介绍省内旅游指南(包括:旅游景点、旅游设施、旅游硬件、交通工具、收费标准、承办部门及联系电话);
  4、开设旅游专线栏目(包括介绍旅游景点、旅游设施、旅游硬件、交通工具、收费标准、承办部门及联系电话)。
  (十六)环境保护(由市环保局负责撰稿)
  1、定期向市民发布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报告;
  2、介绍排放污染物的排放标准,排放对象,申办、登记、核定程序;[page]
  3、介绍对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排污费的标准,缴费程序,违章处罚规定,监理程序,居民投诉,承办部门职责、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4、介绍市区环境噪声标准,噪声限值,违章处罚规定,居民投诉,承办部门职责、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十七)园林环境卫生(由市城管局负责撰稿)
  1、介绍衡水市市容(即园林、坏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承办部门职责分工、单位和居民应承担的权利与义务;
  2、介绍城市树木所有权的划分,树木砍伐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和损坏树木、花卉的处罚规定及赔偿标准;
  3、介绍城市道路、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停车场、影剧院、展览馆、体育场、公园、绿化带、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扫与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承担的权利与义务,违章处罚规定,环卫管理部门确定的各种垃圾清扫后的倾倒地点;
  4、介绍监督、举报违法、违纪行为的方法、受理机构,居民投诉,承办部门职责、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十八)民政(由市民政局、市计生委负责撰稿)
  1、介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金的申办条件、程层,办理时限,发放方法,承办部门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2、介绍农村人口最低生活保障救助金的申办条件、程序,办理时限,发放方法,承办部门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3、介绍对农村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孤老优抚对象、残疾人、未成年人的供养政策,申办条件及程序,承办时限、供养形式、生活标准,承办部门及联系电话;
  4、介绍公民婚姻登记的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程序、婚姻证明件的申办(包括:结婚、离婚、复婚登记的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出国留学生、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必备条件及办理程序,婚姻证明件的办理条件,承办时限,居民投诉、市区婚姻登记部门的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5、介绍计划生育的有关政策、申办程序(包括:各县市区申请生育一胎的办理程序,独生子女证的领取及各项待遇,城镇和农村生育二胎的必备条件、办理手续,承办时限,居民投诉、承办部门职责、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6、介绍接收安置义务兵、转业志愿兵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包括:接收对象、接收范围和办法、安置原则,承办时限,居民投诉,承办部门职责、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7、介绍接收安置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包括: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安置原则、办理程序,承办时限,居民投诉、承办部门职责、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8、介绍城镇非农业人口义务兵家属享受统筹优待金等待遇的标准、领取办法、承办部门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9、介绍向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人员家属、现役军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故家属和革命伤残人员发放抚恤金的规定、证明书、标准,领取办法、承办部门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10、介绍办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对象、条件,保险金缴纳、领取办法,公民投诉、承办部门职责、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11、介绍依据法定条件对收养对象予以安置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包括:社会福利院收养安置市内四区非农业人口的“三无对象”、有工作单位及有供养亲属的傻呆人员、精神病人的审批和费用支付,承办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12、介绍依据法定程序领养子女的条件、办理手续、领养费的支付,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
  13、介绍殡葬事务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包括:承办部门职责,火化证件、手续、时限,骨灰盒处置,居民投诉,殡葬场所地点及联系电话);
  14、介绍社会团体登记注册登记、变更登记、增设分支机构及注销登记的条件,申办程序、承办时限、收费标准,当事人投诉,承办部门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十九)邮政、电信(由市邮政局、市电信局负责撰稿)
  1、介绍邮政业务种类、基本常识;[page]
  2、介绍国内(含国际)及港澳台邮件资费、国内长话通达地点及资费、国际电信资费、港澳台电信资费标准及办理方法,回执查询方法,赔偿条件,居民投诉,承办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3、介绍居民住宅电话安装手续的办理程序,办理要件,收费标准,月租费计算方法,安装时限,承诺服务内容及赔偿条件,居民投诉,监督、承办部门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4、介绍电报的办理程序,服务时间,各类电报的发送时限,收费标准,承诺服务项目,对内处罚规定,居民投诉,监督、承办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5、介绍日常急用、常用电话号码,邮电特种服务、电信营业窗口服务和各种监督电话号码。
  (二十)城市规划(由市规划局负责撰稿)
  1、介绍衡水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暂行办法,承办部门职责,居民新建、扩建、改建和翻修建筑物的权利与义务,申办程序;
  2、介绍对违法建筑或修缮进行处理的有关规定、违章处罚标准,纠纷处理、居民投诉和承办部门职责及办公地址、联系电话。
  (二十一)监察、检察(由市监察局、市检察院负责撰稿)
  1、介绍公民举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方式,保护举报人的措施,受理部门依法承办的职责划分、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2、介绍公民举报单位或个人违法行为的方式,保护举报人的措施,受理部门依法承办的范围和职责、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七、招商引资:介绍衡水市的投资环境、各种招商引资项目和国际、国内合作机会
  (一)衡水市招商引资现状(由市开放办负责提供〉
  1、衡水市已批准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情况;
  2、衡水市历年外商投资项目和协议外资情况简介;
  (二)衡水市招商引资环境
  1、衡水市人力资源状况(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撰稿);
  2、衡水市城市基础设施(由市城管局负责撰稿);
  3、衡水市环境保护(由市环保局负责撰稿);
  4、衡水市生活环境(由市旅游局负责撰稿);
  (三)衡水市招商引资的主要形式(由市开放办、市教委负责提供)
  1、贷款形式;
  2、商品信贷(包括补偿贸易、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制作、租赁贸易等〉;
  3、外商直接投资(即外商在衡水市合资经营企业,合资办学,合作经营企业,独资经营企业等形式)
  4、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出让的规定(由市土地规划局负责提供〉。
  (四)衡水市招商引资的有关政策规定
  1、外资企业纳税的优惠政策(由市国家税务局负责撰稿);
  2、城市房产税的优惠政策(由市地方税务局负责撰稿);
  3、农业税的优惠政策(由市地方税务局负责撰稿)。
  (五)介绍衡水市外商投资的办理程序(由市开放办负责提供)
  1、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办理程序;
  2、设立外商独资企业的办理程序。
  (六)介绍衡水市招商引资的原则(由市开放办负责提供)
  1、鼓励外商投资的原则;
  2、限制外商投资的原则;
  3、禁止外商投资的原则。
  (七)衡水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介绍(由市经贸委负责提供)

  八、衡水统计:发布衡水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由市统计局负责提供)
  1、衡水统计简介;
  2、2000年以来衡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

  九、重点企业:介绍衡水市的重点企业(分别由市经贸委、市乡镇企业局确定企业名单,并通知被确定的企业提供文字材料和2至3张反映企业显著特点的彩色照片)
  (一)衡水市重点企业发展情况(包括:企业改革简况,企业现状,今后发展态势)
  (二)重点企业简介(包括:企业历史沿革,职工数量、人员结构、文化专业素质,企业生产状况,固定资产规模,科技投入,科技贡献率、近几年利润情况、出口创汇情况,目前经营状况及发展前景展望);[page]
  (三)企业产品简介(包括产品名称、生产规模、营销状况及市场份额);
  (四)介绍企业招商引资的具体意向。

  十、名优产品:介绍衡水市的名优产品(由市经贸委、市乡企局负责选择产品,并组织提供文字材料和2至3张反映产品特点的彩色照片)
  (一)介绍衡水市实施各牌战略的情况;
  (二)介绍产品名称、性能、型号、科技投入;
  (三)介绍产品年度营销情况、市场份额、销售分布地区;
  (四)产品生产单位简介(包括:生产规模,固定资产规模,科技贡献率,近几年利润情况、出口创汇情况、目前经营状况及发展前景展望)。

  十二、每日要闻(承办单位:衡水日报社、市广播局)
  每日发布衡水市地方重要新闻。

附件:1、行政审批项目撰写格式
  2、信息资源组织工作的具体要求
二○○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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