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有什么样的主体和赔偿范围?
导读:
在行政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给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带来侵犯损失的,为了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国家会对行政人员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赔偿。那么行政赔偿有什么样的主体和赔偿范围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行政赔偿的主体和赔偿范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
二、行政赔偿的主体有哪些?
根据《国家赔偿法》,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分以下几种情形: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4、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5、赔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6、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三、行政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一是侵犯公民人身权: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教唆、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人身伤害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是侵犯公民财产权: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法征收、征用财物的;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行政赔偿有什么样的主体和赔偿范围的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行政赔偿的法律知识,可以在法律快车网站上咨询专业的律师。
(责任编辑:范小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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