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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的标准是一天赔偿多少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4 11:53:00 人浏览

导读:

对于国家赔偿案件,我们知道的最知名的应该就是张氏叔侄强奸案的国家赔偿了,虽然国家赔了很多钱,但是对于张氏叔侄来说还是很心痛的,毕竟十几年的青春岁月是无价的。但是国家能做的补偿也只能给予金钱赔偿了。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带您一起了解下国家赔偿的标准是一天赔偿多少钱。

  对于国家赔偿案件,我们知道的最知名的应该就是张氏叔侄强奸案的国家赔偿了,虽然国家赔了很多钱,但是对于张氏叔侄来说还是很心痛的,毕竟十几年的青春岁月是无价的。但是国家能做的补偿也只能给予金钱赔偿了。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带您一起了解下国家赔偿的标准是一天赔偿多少钱

  一、国家赔偿的标准是一天赔偿多少钱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8年5月16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84.74元。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二、国家赔偿时效

  我国国家赔偿时效包括以下内容:

  1、时效期间一律为两年。

  2、国家赔偿时效期间不是从受害人受损害之日开始计算,也不是从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而是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计算。这是国家赔偿制度在时效起算方面的特色。

  3、国家赔偿中存在诉讼时效的中止.

  三、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有哪些

  1、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3、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4、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5、赔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6、 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国家赔偿有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司法赔偿当中我们最常见的就是刑事案件中的错误羁押了。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国家赔偿的标准是一天赔偿多少钱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它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将竭诚解决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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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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