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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3 13:17:01 人浏览

导读:

有时候我们会遇到由于种种原因,导致我们的合法权益在国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被侵害的这种情况出现。当我们遇到这样的情况时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但是国家赔偿是有时效的,那么这个时效有多久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有时候我们会遇到由于种种原因,导致我们的合法权益在国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被侵害的这种情况出现。当我们遇到这样的情况时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但是国家赔偿是有时效的,那么这个时效有多久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二、人民法院审查申请的时间限制

  赔偿委员会收到赔偿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赔偿请求人补充有关证明材料的,赔偿申请的时间应当自材料补充齐全后起算。

  经审查,认为赔偿请求人的赔偿申请依法不属于赔偿委员会受理的,应当告知赔偿请求人向有关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转请有关部门处理,并通知赔偿请求人。

  赔偿请求人依法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的被侵权事项,应当先经过依法确认。被要求确认的机关不予确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申诉。赔偿委员会不受理要求确认的申诉案件。

  三、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期限

  赔偿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因案件情况复杂,三个月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仍不能作出决定需要再延长审理期限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再延长的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

  超过这个时间就不能再申请国家赔偿了。同时,赔偿义务机关在接收到受害者的国家赔偿请求后,需要在两个月之内作出赔偿。如果受害人对赔偿金额不满的,还可以提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的相关内容。如果大家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符合申请国家赔偿的情况时,一定要注意时效性的问题,千万不要拖太久导致无法成功申请国家赔偿。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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