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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安:国家赔偿不是到监狱“上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02 03:46:55 人浏览

导读:

央视快评:两次死刑莫卫奇沉冤昭雪获赔偿央视评论员王志安国家赔偿不是到监狱上班湘潭老汉莫卫奇以送玉石为名被骗去云南贩毒,结果被捕,以运输毒品罪两次判处死刑。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最终,经云南省高院审判委员会研究,莫卫奇与同伴谢开其被判无罪。此案引起了全

  央视快评:两次死刑 莫卫奇沉冤昭雪获赔偿

  央视评论员王志安——国家赔偿不是到监狱“上班”

  湘潭老汉莫卫奇以“送玉石”为名被骗去云南“贩毒”,结果被捕,以运输毒品罪两次判处死刑。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最终,经云南省高院审判委员会研究,莫卫奇与同伴谢开其被判无罪。此案引起了全国的广泛关注。10日,两次被错判死刑的湖南“挑夫”莫卫奇获得了德宏法检两院约5万元的赔偿! 央视新闻频道《东方时空》15日晚报道了此事,评论员王志安随之发表评论,王志安认为,451天的牢狱生活换来5万多元,国家赔偿不是到监狱“上班”。

  国家赔偿不是到监狱“上班”

  王志安表示,7月份出狱到现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莫卫奇拿到了国家赔偿,这在我们过去类似的案件中,赔偿的速度属于比较快的。但是这五万多块钱跟451天的牢狱之灾相比,这个数字确确实实读起来让人觉得有些心酸。按照国家现在《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的标准将依据上一个年度,当地每年社会平均收入的标准进行赔偿。但这个规定有一个问题,如果按照这个赔偿标准给每一个曾经遭受到不白之冤的人赔偿,就相当于这个人在监狱去上班,领的是社会的平均工资,进一步就相当于国家固定雇佣的一个不定期的雇员,或者说是临时工。监狱跟我们一般的社会组织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现实生活中没有哪一个人愿意领一个社会的平均工资到监狱里去生活,更何况莫卫奇在451天的时间里头,还两次被判处了死刑,经历了一次死里逃生的经历,对他本人精神上的摧残是非常巨大的。

  这也让我想起了几年前的佘祥林案,佘祥林当时被判处11年徒刑,当他出来的时候,11年的牢狱之灾,加上断掉的一根手指,按照《国家赔偿法》的标准,只能获得22万元的赔偿。当地政府也觉得不公道,后来在协商之后,当地政府给了佘祥林20万的行政救助款,另外当地公安机关也赔付了佘祥林45万块钱,加起来佘祥林一共获得了将近90万块钱的赔偿。但是要知道这个赔偿不是依据一个正常的国家赔偿标准来实施的,因此我们觉得国家赔偿现在这个标准在时代发展的过程中实在显得太低了。

  引入精神赔偿 体现司法进步

  王志安进一步分析说,《国家赔偿法》从制订到现在整整14年的时间,法学界一致认为这部法律是现有法律当中执行得最差的一部。今年在两会期间,《国家赔偿法》迎来了一次修改、修订,现在这次修订还在审议当中,其中第19条就明确地规定:要在国家机关,在侵犯公民合法权益,造成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精神赔偿抚慰金。精神赔偿抚慰金的标准将依据民事赔偿的有关规定制定。[page]

  我想如果审议修改的法条通过的话,国家赔偿这种标准将会有一个非常大的改观。当然这次整个国家赔偿的修改还有很多,有的过去国家赔偿可能不光是赔偿标准低,还有一个就是赔偿实施起来难度非常大。现在的《国家赔偿法》要求那些做错事的国家机关,首先在程序上要认错,这样受害人才能拿到赔偿款。这一点在现实当中其实非常困难,那么在这一次的《国家赔偿法》的修订过程中,这样的条款也做了相应的调整。我们对新的《国家赔偿法》的修订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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