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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融资(一):IPO上市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24 01:31:32 人浏览

导读:

IPO是initialpublicoff的简写,是指首次发行的意思,一般是拟上市公司与承销商(一般是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一起确定发行文件,包括发行数量、价格、上市地等,然后就开始发行路演(即与意向投资者沟通),最后在股票市场或其他资本市场公开发

  IPO是initial public off的简写,是指首次发行的意思,一般是拟上市公司与承销商(一般是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一起确定发行文件,包括发行数量、价格、上市地等,然后就开始发行路演(即与意向投资者沟通),最后在股票市场或其他资本市场公开发行融资。

  企业上市条件

  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3、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4、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5、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末弥补亏损。

  上市流程

  1、改制设立

  2、上市辅导、规范运作

  3、制作申报材料

  4、发行审核

  5、发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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