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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股将成为暂停上市焦点——解读《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11 02:26:00 人浏览

导读:

春节后开市第一天,沪深两市交易所分别公布了对《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原第十章有关退市内容的修订。从内容看,基本上是重申了去年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与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所作出的规定,如取消宽限期、取消PT服务、自2002年被暂停上

  春节后开市第一天,沪深两市交易所分别公布了对《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原第十章有关退市内容的修订。从内容看,基本上是重申了去年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与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所作出的规定,如取消宽限期、取消PT服务、自2002年被暂停上市的公司暂停期限由原来的一个会计年度缩短为半年等等。同时,在操作、细节方面给出了一些更为具体的规定,主要可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增加了恢复上市一节。原《规则》第十章分为2节,即暂停上市、终止上市。修订后增加了恢复上市一节,同时丰富了内容。暂停上市公司提出恢复上市申请必须提交10.2.9条中规定的所有详细资料,如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说明、关于公司上一年度和最近一期中期报告期间的重大关联交易说明和纳税情况说明、以及管理层从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活动、或有事项和期后事项、财务状况及其它重大事项等角度对公司所实现盈利的情况、对公司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的持续性、稳定性的分析文件等。此外,10.2.4条规定,申请股票恢复上市的公司应当聘请具有主承销商资格且符合2.3.2条规定的机构担任恢复上市推荐人。显然,恢复上市从程序上更加趋于完善了。

  第二,追溯调整有了说法。以往,暂停上市制度没有对追溯调整后连亏三年者作出明确规定,以致出现如ST深华源、ST宏业等蒙混过关的现象。修订后的《规则》完善了这一点。《规则》10.1.8条规定,“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并非根据会计政策进行追溯调整所致的",自公司披露年报之日起,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停牌。可见,非会计政策因素追溯导致了连亏三年将必定被暂停上市。所谓非会计政策因素突出表现为上市公司以往违规行为所造成的诸如虚报利润等现象。较为显著的如银广夏,该公司1999年和2000年共虚构巨资利润达7.45亿元,而其自1994年上市以来全部净利润总和也只有7.82亿元。日前该公司又发布公告预计2001年度将出现较大亏损。显然,经追溯调整后,银广夏将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其追溯原因并非会计政策因素。根据《规则》,在其公布年报之日,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银广夏预计公布年报时间为4月19日,投资者应予以关注。

  对于因根据国家有关会计政策进行追溯调整导致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三年连续亏损的,上市公司应当向交易所提出调整对公司近三年净利润的影响说明。同时按照10.1.4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当刊登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但并没有明确指出公司股票将肯定被暂停上市。这样看,因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后连亏三年的公司首先是存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但从要求上市公司提出具体影响金额说明及没有明确的暂停上市说法看,似还有回旋余地,或许追溯调整对企业利润影响的大小对交易所作出的最终决定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第三,恢复上市ST“帽子"不能摘。2001年的《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修订本中,曾将9.3.1条中的“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恢复上市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的规定删除了。即PT公司一旦恢复上市,PT股票便可一步到位,恢复正常身。如PT渝钛白恢复上市后,股票简称直接为渝钛白,涨跌幅上下限为10%。由于暂停上市期限由原来的1年缩短为半年,因此,此次修订后的《规则》恢复了特别处理规定,指“自恢复上市之日起至恢复上市后的第一个年度报告披露日止,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特别处理"。不过两交易所同时说明,对于现有PT公司,若恢复上市依旧采用老办法,不戴ST“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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