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交易流通公司债券转让过户业务的规则
导读:
第一条 为规范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30号(以下简称《公告》)规定交易条件的公司债券(以下称非流通债券)的转让过户行为,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非流通债券的转让由出让方和受让方签订书面债券转让协议,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办理过户手续。
第三条 非流通债券应在初始机构投资者之间以现券方式转让过户。
第四条 受让方对所受让的债券存在的投资风险应有充分认识,并能够独立承担风险。
第五条 办理转让手续时,出让方应向中央结算公司提交书面的加盖预留印鉴的公司债券过户指令书(格式见附件),同时提供双方签署的公司债券转让协议复印件一份。
第六条 丙类结算成员的债券过户指令书应由结算代理人加盖结算代理专用章。
第七条 中央结算公司收到债券过户指令书及转让协议文件后,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于第二个工作日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第八条 中央结算公司办理转让过户手续时,先检查出让方债券账户中该转让债券的余额是否足额,如债券足额,即办理过户手续,并向转让双方出具债券转让过户单据;债券不足额的,中央结算公司拒绝办理债券转让过户手续,并通知出让方。
第九条 中央结算公司办理非流通债券转让过户为有偿服务,收费标准为每笔向双方各收取人民币500元,逐笔计收。
第十条 对于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本规则要求的公司债券转让过户,中央结算公司不予办理。
第十一条 不符合《公告》规定交易条件的其他种类债券的转让过户,参照非交易流通公司债券转让过户业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规则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LINE-HEIGHT:1.8“>第十三条本规则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
公司债券过户指令书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现委托贵公司将我机构持有的公司债券按如下指令办理过户手续:
出让方单位名称
受让方单位名称
出让方托管账号
受让方托管账号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债券面额小写(万元)
过户价格
(元/百元面值)
债券面额大写(万元)
经办:复核:
联系电话:
托管业务密押:□□□□□
结算代理行结算代理专用章(如有):
出让方预留印鉴:
年月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公开发行债券的流程怎么走?公开发行债券主要分为四步,即申请、核准、发行和承销。公开发行证券是最基本、最常见的发行方式,但是近年来非公开发证证券(也称私募发行)呈
核心内容:公司债券转让可以分为记名债券转让与无记名债券转让,两种债券转让的效力发生方式是不同的,但是两者对公司产生的效力是一致的,都会对内对外产生效力。以下就由
关于公司债券转让主要有以下规定:1.可以转让公司法规定,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这就从法律上肯定了公司债券的流通性,使这种有价证券可以在市场上买卖。2.转让场所法律规
公司依法发行的公司债券与股票等其他有价证券一样,具有流通性,可以转让。依法转让公债券是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民事权利。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债券的转让价格主要通过
分包公司需要有分包资质。建筑工程是特殊行业,承包人需要在其资质范围内进行承包,在合法的情况下,承包人可以把部分工程分包给第三方,分包公司同样应当具有相应的分包资
代扣代缴社保会计分录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支付工资时代扣社保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公司代职工缴纳社保时: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社保;贷:
面对处罚而审计单位拒不执行会受到的处罚为予以扣缴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