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公司知识 > 注册资本 > 降低公司注册资本赢得外界赞赏

降低公司注册资本赢得外界赞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18 13:06:07 人浏览

导读:

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认为,中国修订的《公司法》降低了新企业成立的门槛,能够创造许多新就业机会今天,国际金融公司和世界银行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对于中国修订的《公司法》中有关大幅降低国内企业开始运营时所应具备的最低资金额的修改表示赞赏。他们表示

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认为,中国修订的《公司法》降低了新企业成立的门槛,能够创造许多新就业机会

今天,国际金融公司和世界银行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对于中国修订的《公司法》中有关大幅降低国内企业开始运营时所应具备的最低资金额的修改表示赞赏。

他们表示,将于2006年1月1日生效的新规定降低了新企业成立的门槛。在新规定中,任何行业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金要求为3万元人民币,而此前成立公司的注册资金最低要求为制造和批发业50万元,零售业30万元,服务业10万元。修订后的法律同时规定非现金出资,如知识产权和技术等,可以占注册资金的70%。

由世界银行和世界银行集团负责私营部门发展的成员国际金融公司共同主持编写的《2006年全球工商企业运营报告——创造就业机会》中认为,这些改革虽然简单,但是能够创造许多新就业机会。

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负责私营部门发展的副总裁兼国际金融公司首席经济学家麦克尔·柯莱恩说:“就业和创造就业机会对所有国家而言都是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改善法规规定对企业家至关重要,也是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的关键。寻找第一份工作的年轻人和失业人口是从这类改革中获益最大的群体。”

据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统计,在这次改革之前,中国对创建新公司所要求的最低注册资本高居世界第八位,是人均年收入1290美元的947%,仅次于埃塞俄比亚、约旦、马达加斯加、沙特阿拉伯,叙利亚、西岸和加沙及也门。改革后,在开始运营时,仅需6000元人民币即可,相当于改革后最低注册资金要求的20%,最低注册资金的剩余部分可在后续的两年中支付。这样,新公司成立后开始运营时所需的资金仅为人均年收入的56%,与德国相当,低于日本和韩国。

《全球工商企业运营报告》的作者之一西蒙·德加科夫说,“中国顺应了降低或取消开创企业资金限制的良好潮流。在过去两年间,法国完全取消了这种限制,黎巴嫩和塞黑将资金要求减少至原来的十分之一。德国和荷兰也在计划采取类似的改革和削减措施。”

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人士认为,这一改革措施将可能增加中国新注册企业的数量。因为据以往的案例看,法国2003年取消资本金限制以来,新公司注册数增加了18%。同样,塞黑2004年的注册企业数较前一年也增加了42%。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