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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优化办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11 21:47:02 人浏览

导读:

我国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优化办法面对我国上市公司在资产重组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应当从外部环境和内部机制两方面着手优化资产重组,使企业的资产重组朝创造价值的方向发展。在外部环境上,包括要建立良好的法规和监管环境,理顺资产重组的利益机制,使重组各

  我国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优化办法

  面对我国上市公司在资产重组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应当从外部环境和内部机制两方面着手优化资产重组,使企业的资产重组朝创造价值的方向发展。在外部环境上,包括要建立良好的法规和监管环境,理顺资产重组的利益机制,使重组各方形成正确的重组动机,也包括要提供必要的定向增发和换股等并购融资工具,要使资产重组走出以绩差上市公司为中心、以价值转移和再分配为主要方式的死胡同,形成以实质性资产重组为主,以产业整合为特征的战略性并购重组的新格局。具体措施有:

  1.资产重组立法。针对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政策、法规将对上市公司资产重组起到引导作用。资产重组是复杂的股权运作,牵涉到多方面的利益关系。我们需要通过立法,对这一经济行为进行规范。制定产业兼并政策,鼓励和支持战略性行为实行资产重组。加快优势产业的形成。并且具体细化制定这方面的专门法规,使之具有可操作性。

  2.信息披露要规范。通过会计信息的处理和报告,合理地界定资产重组中形成的利益分配格局,合理地确认资产重组中产生的偶发性交易利得及对企业边界、利润分配所产生的影响。通过会计信息计量评价资产重组的绩效和质量并将其披露出来。

  3.资产重组应减少政府行为

  在成熟的证券市场上,资产重组是一种纯粹的企业行为,政府一般不直接介入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活动,其根本原因在于政府和上市公司没有直接的财产关系。我国上市公司多数是由国企经过股份制改造获得上市资格的。政府作为上市公司的大股东 , 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政府出面牵线搭桥,对有偿和无偿的兼并活动进行有效的干预,能够减少不必要的浪费,促进资源有效、合理配置。但是政府与一般的市场主体不同,两者对企业并购的行为动机有着巨大差异,两者绩效评估的方法和依据也大不相同。当政府以不适当的方式介入经济生活时,一般意义上的市场行为、经济行为就会因为两者在动机和评估体制上的不同而发生扭曲。因此在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中,不是要放弃政府干预,而是要避免政府不必要的干预,政府的作用体现在为企业提供良好的环境,制定经济规划、产业政策上。

  在内部机制上,完善重组交易的决策和批准机制,建立监管机制,以抑制大股东和经理层的不良动机和错误判断。例如,《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就采用了以上设想,强化了独立董事的作用,要求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就被收购事宜编制报告,独立董事必须就相关事宜单独发表意见。只要措施得当,我们有理由相信资产重组必然走向健康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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