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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企业集团发挥资产重组作用的宏观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11 21:19:25 人浏览

导读:

大企业集团发挥资产重组作用的宏观条件大企业集团发挥资产重组功能的首要宏观条件,是政府要与大企业集团保持一种充分放开集团,从而使企业集团能够独立运作的政企分家的规范性关系。大企业集团应该是通过授权而获得所有者代表职能,并且具有充分企业法人

  大企业集团发挥资产重组功能的首要宏观条件,是政府要与大企业集团保持一种充分放开集团,从而使企业集团能够独立运作的政企分家的规范性关系。大企业集团应该是通过授权而获得所有者代表职能,并且具有充分企业法人财产的独立法人主体,从而能够完全进行以资本经营为核心的经营活动。这就要求大企业集团具有各种应有的权力,包括人事权与财权。

  例如,应结合投资体制改革,使企业收益中用于再投资的部分不再是全部收归政府而由政府投资,而是应有充足部分留给企业集团由企业自己进行投资。又如,应坚持所得税按比例留给企业作为资本金投入的政策。在赋予企业集团的人事权与财权的基础上,还应给企业集团以产权交易权,并形成良好的资产交易评估体制与资本市场,形成资产重组所需要的规范的产权交易制度。考虑到资产重组实际上是一种资本经营行为,因此应该给大企业集团以应有的资本融通手段。例如,在间接融资方面,企业集团可以入股银行或组建财务公司;在直接融资方面,应该促使集团股票上市并且使国家股流通。尤其是应该充分认识到,大企业集团在进行资产重组过程中对重组对象实行并购时,需要付出并购的成本与费用,因而国家应该给大企业集团在重组存量时所必需的增量资金,特别是企业集团通过闲置资产(如土地等)置换所得的货币资本,应交由企业集团用于支付资产重组的成本与费用。

  为了促使企业集团实现纯粹性的资产重组,政府应该设法剥离资产重组中的债务与富余人员,政府承担这方面的任务虽然会加重政府的负担,但对加快资产重组是极为有利的。如果把资产重组中的债务与富余人员的剥离任务交给企业集团自身,那么政府就要考虑对企业集团以各种方式予以支持,如在税利及闲置资产换置上要对企业集团实行优惠政策。与此同时,应该考虑到目前企业集团在跨行业、跨地区之间进行资产重组时,还有部门所有制与地区所有制等所形成的行政障碍,因而政府应该帮助企业集团消除这些障碍。只要企业集团在资产重组中有兼并的驱动,那么有关政府部门就应强力推动其兼并。

  大企业集团在资产重组中必然会涉及到大企业集团之间的资产重组,因而我们应该从各方面防止企业集团之间在资产重组中相互阻滞,其中包括资本经营观念的树立及资本经营权力的赋予,推动大企业集团之间的法人持股,实现交叉持股。大企业集团与单个企业相比,虽然它可以在较大范围内进行资产重组,但要进一步扩张,在更大范围内进行资产重组,就会遇到自身或者其他方面的约束,因而我们应采取各种方式弥补企业集团在这方面的不足,如发挥政府的作用,从而形成一个全方位的而且互补的资产重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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