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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问题咨询解答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12 15:42:43 人浏览

导读:

外汇问题咨询解答企业业务问:在向外汇局办理出口单位备案登记时,是否需要提供出口单位申请书?申请书应包含哪些内容?有无固定格式和特殊要求?是否需要出口核销联系人本人到外汇局办理?答:企业向外汇局办理出口单位备案登记,需到外汇局领
外汇问题咨询解答


企业业务

问:在向外汇局办理出口单位备案登记时,是否需要提供出口单位申请书?申请书应包含哪些内容?有无固定格式和特殊要求?是否需要出口核销联系人本人到外汇局办理?

答:企业向外汇局办理出口单位备案登记,需到外汇局领取《出口单位备案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出口单位介绍信、申请书(无固定格式,只需说明所要开办的业务及业务内容);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及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正本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正本及复印件;

注意:所有向外汇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问:公司刚开始自营出口,请问外汇局对企业出口收汇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规定,出口单位报关后应当及时收汇,即期出口项下的,应当在报关之日起180天内收汇;远期出口项下的,应当根据在外汇局备案的出口合同规定的日期收汇。
问:货物已凭出口收汇核销单报关出口,上网交单有无期限规定?

答:货物报关出口后,即期收汇的,系统定义的预计收汇日期为报关之日起180天;远期收汇的,系统定义的预计收汇日期为合同约定的收汇日期。无论即期或远期收汇,超过预计收汇日期30天仍未核销的,视为逾期未核销。企业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前,必须上网(中国电子口岸)交单,外汇局按规定必须核对出口报关单电子底账。目前,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对企业上网交单的数据要求是:办理核销手续时,建议企业提前3—7天上网交单。
问:外商投资企业,以前是进料抵扣,若现不需,进口料值应如何付汇?

答:外商投资企业如不需办理出口进料抵扣核销,进口料值可以凭相关的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合同、发票以及提货单等办理付汇手续。
问:进出口企业,在一般贸易中,如第一次的银行结汇款是对方预付的外汇货款,可否用于下一次核销?

答:一般贸易的出口,出口单位收到对方预付的外汇货款,可用于相应货物出口的核销。
问:目前企业哪些进口付汇,还需向外汇局申请办理进口付汇备案?

答:目前进口付汇备案类别尚有不在“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的企业付汇,异地付汇,真实性审查付汇等3种。
问:公司有一笔进口是预付款形式付汇,根据外汇局的规定,要开预付款保函,保函怎么开?能不能不开?

答:并不是所有的预付款均需开立保函。若预付货款超过等值20万美元,则需要提供经银行核对密押的外方银行出具的预付货款保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以预付货款方式向其境外总(母)公司或其境外总(母)公司在中国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含港、澳、台地区)设立的分公司、参股或控股的公司支付进口货款,以及境内中资集团公司以预付货款方式向其在中国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含港、澳、台地区)设立的分公司、参股或控股的公司支付进口货款,可不出具预付货款保函。
问:非贸易(劳务)对外付汇可否支付预付款?

答:根据现行外汇管理法规,非贸易项下(劳务)对外付汇不得支付预付款,非贸易项下(劳务)对外付汇必须按照《非贸易售付汇及境内居民个人外汇收支管理操作规程》(试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现行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的非贸易项目售付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办理。
问:外贸企业异地付汇应满足哪些条件?

答:根据《进口付汇核销贸易真实性审核规定》第五条规定:进口单位在付汇地没有分支机构,没有工程项目贷款(含代理进口项下委托方项目贷款)、没有经常项目外汇帐户的,均不得办理异地开证付汇类别的备案。企业若不属上述情况,可按照《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办理异地付汇,并按照《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
问:外商投资企业因产品内销产生的人民币利润,可否向银行购汇,以股息方式派发给境外股东?

答:根据《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者依法纳税后的利润、红利的汇出,可凭相关材料(包括:完税证明及税务申报单、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年度利润或股息、红利情况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关于利润或股息、红利分配的决议、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验资报告以及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从其帐户中支付或者到外汇指定银行兑付。
问:私营企业如何从银行购汇付货款?

答:取得外经贸部门批准进口业务经营权的私营企业,可按照《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银行办理贸易项下的进口付汇业务。未取得进口经营权的,只能委托外贸公司代理进口,并由代理公司办理相关的进口付汇和核销手续。
问:作为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按道理是可以投资美元又可以投资港币。同时投资两种币种,能否在银行开立两个币种的资本金帐户?现我已经外汇局核准开立美元帐户,进了部分美元资本金,现在有港币投入,能否再开立一个港币帐户?是否要外汇局再开立港币帐户的核准件?

答: 根据外汇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你公司可在同一家银行再开立一个港币资本金账户,但须经外汇局核准。
问:我司属于外商独资企业,现董事会决议要将2004年度的税后利润汇往境外,请问有哪些手续和程序

答: 根据外汇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应提供下列材料供银行审核:

1、书面申请;

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

3、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书;

4、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以及相关年度利润或股息、红利情况的审计报告;

5、税务凭证。



个人外汇常识
问:哪些自费出国(境)学习人员可以购汇?允许购汇的费用范围是什么?

答:凡自费赴国(境)外学习的人员,不论是攻读大学,还是中学、小学,都可以向银行或外汇局申请购买外汇。

自费出国(境)学习人员在境外的学费及生活费等费用,可以申请购汇。
问:自费出国(境)学习人员可以到哪些银行网点购汇?是否只能在户口所在地的银行网点办理?

答:凡经外汇局核准或备案开办个人售汇业务的银行,均可以为自费出国(境)学习人员办理购汇手续。截至目前,全国共有3695家银行机构可以办理个人售汇业务。

自费出国(境)学习人员可以根据个人需要,选择户口所在地以外的银行网点办理购汇。
问:自费出国(境)学习人员,何时可以申请购买外汇?

答:自费出国(境)学习人员取得国(境)外学校的正式入学通知及所赴国家(或地区)的签证(或签注)后,可以向银行或外汇局申请购汇。
问:个人自费出国(境)学习可以购买多少外汇?是否需要外汇局审批?

答:自费出国(境)学习人员的购汇额度和审核权限,按以下情况处理:

  1、自费出国(境)学习人员凡能提供国(境)外学校出具的生活费证明材料,且每学年购汇金额在等值2万美元(含2万美元)以下的,按照证明材料上所列金额到银行购买外汇;购汇金额超过等值2万美元的,需要到外汇局进行审核,经外汇局审核后,持外汇局核准件和规定的证明材料到银行购买外汇。

  需指出的是,这里的2万美元只是划分银行和外汇局之间审核权限的标准,并不意味着凡出国(境)学习都可以购买2万美元的外汇。个人到底能购买多少外汇,要根据证明材料上所列的学费和生活费的实际需要确定,到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学校学习,能够购买的外汇数额是不同的。

  2、自费出国(境)学习人员不能提供学费、生活费证明材料的,如果签证标注的出境时间在半年以内的,每人每次可到银行购买等值3000美元外汇;出境时间在半年以上(含)的,每人每次可到银行购买等值5000美元外汇。

问:自费出国(境)学习人员购买外汇时,须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答:自费出国(境)学习人员可以按照学年或学期购买外汇。

  自费出国(境)学习人员购买第一学年或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扣除奖学金部分)时,须提供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明确写明姓名的国外学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收费通知书及翻译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如自费留学人员本人已注销户口,凭当地公安机关证明办理。

自费出国(境)学习人员购买第二学年或学期及其以后的学费和生活费时,须提供本年度收费通知单、上一学年或学期的缴费证明、学生证等在读证明、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复印件、身份证或户口簿。
问:对于需要预交一定的外汇保证金才能取得留学签证的情况,如何办理购汇?

答:对于需要预交一定外汇保证金后才能取得留学签证的特殊情况,自费出国(境)学习人员可以在购汇所需人民币金额的基础上,额外向银行交存一定比例的人民币保证金后办理购汇手续。办理时须向银行或外汇局提供因私护照、明确写明姓名的国外学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收费通知书及翻译件、身份证或户口簿。银行收取人民币保证金与美元的比例为2:1,即每1美元或等值外汇收取2元人民币保证金。

对于购汇后获得有效留学签证的,自费出国(境)学习人员凭其签证办理人民币保证金退还手续;对于购汇后未能获得有效留学签证或因故未出境的,凭银行的结汇证明办理退还手续。
问:自费出国(境)学习人员购汇可以由他人代为办理吗?如果由他人代办,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自费出国(境)学习人员购汇可以由他人代为办理。他人代办时,除提供由本人办理所需的所有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
问:自费出国(境)学习人员购汇后,可以采取哪些方式将所购外汇汇出或携出境外?

答:自费出国(境)学习人员所购买的学费,可以直接汇往境外学校,或持汇票、旅行支票、信用卡等携出境外,不能提取外币现钞;生活费可以提取部分外币现钞(等值5000美元以内),其余部分须汇往境外个人账户,或持汇票、旅行支票及信用卡等携出。

由他人代办的,学费、生活费须全额汇往自费出国(境)学习人员的个人境外账户上,不得提取外币现钞。
问:自费出国(境)学习人员如果在出境前没有购汇,或者是在境外的实际费用超出了购汇额,是否可以再补购外汇?

  自费出国(境)学习人员如果在出境前未办理购汇手续,或出境后实际支付的学费及生活费超出了出境前购汇金额,在能够证明真实性的前提下,可以办理补购外汇手续。具体来说:

  1、凡持有境内银行发行的外币信用卡的自费出国(境)学习人员,其在境外透支形成的外汇垫款,可以持发卡银行出具的信用卡账单、身份证或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到发卡银行购买外汇偿还。

2、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在境外持卡消费或支出的自费出国(境)学习人员,其在境外缴纳的学费或生活费,可以持相关证明材料,经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持外汇局核准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办理补购手续。
问:自费出国(境)学习人员购汇后,如何办理核销手续?

答:目前我国对境内居民个人购汇实行核销管理。自费出国(境)学习人员购汇后,应当在下一次购汇前凭上一学年或学期的缴费证明和在读证明到银行办理核销手续。预交保证金后获得有效留学签证的,凭上一学年或学期的缴费证明和在读证明办理;未获得有效留学签证的,凭结汇证明办理。
问:获得国外永久居留签证后,何种个人资产(现金)可 以申请购汇?

答:根据《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的法规,个人移居出境后其部分人民币收入可以凭相关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申请购汇,包括:人民币存款利息、房产出租收入的租金、其他的资产收益及离退休金。
问:外籍员工工资可否直接汇出境外或购汇汇出境外?

答:关于外籍员工工资问题,应按照以下几点进行操作:一是外商投资企业外籍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等税后人民币收入可以购汇,购汇后不允许提取现钞,但可以直接汇出或转入本人外汇存款账户。二是外籍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等不得直接发放外币现钞,但可从企业外汇账户直接汇出或转入本人外汇存款账户。三是由境外母公司统一支付外籍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的,只能由企业直接汇至境外母公司境外指定账户,不得提取外币现钞。
问:我想从同事手里买点美元,用来炒汇,请问这样做违法吗?

答: 这种行为属于私自买卖外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规定,私自买卖外汇、变相倒卖外汇或倒买倒卖外汇的行为,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强制收兑,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外汇金额3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自费出国(境)学习人员购汇可以由他人代为办理吗?如果由他人代办,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自费出国(境)学习人员购汇可以由他人代为办理。他人代办时,除提供由本人办理所需的所有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
[咨询类别]法律法规解疑

问:如果我们发现有的单位或个人有外汇违规行为,应该向哪个部门反映?

答: 如果有确实的证据表明湖北地区的涉汇企业及个人存在外汇违规行为,您可以将具体外汇违规事实及相关证据以书面形式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反映,也可以电话举报。根据规定,举报信及举报电话必须具名并注明联系方式。
问:我们是一家刚刚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在银行办理外汇业务时听说逃汇、套汇和非法使用外汇是很严重的外汇违法行为,请详细解释一下它们的含义。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逃汇行为是指:

1、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在境外的;  

2、不按照国家规定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的;

3、违反国家规定将外汇卖出或者携带处境的;

4、未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擅自将外币存款凭证、外币有价证券携带或者邮寄出境的;

5、其他逃汇行为。

套汇行为是指:

1、违反国家规定,以人民币支付或者以实物偿付应当以外汇支付的进口货款或者其他类似支出的;

2、以人民币为他人支付地境内的费用,由对方付给外汇的;  

3、未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或者境内所购物资在境内进行投资的;

4、以虚假或者无效的凭证、合同、单据等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的;

5、非法套汇的其他行为。

非法使用外汇行为是指:

(1)以外币在境内计价结算的;

(2)擅自以外汇做质押的;

(3)私自改变外汇用途的;

(4)非法使用外汇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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